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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泉花园欠缴135万首期维修金 住建局追缴一年开发商承诺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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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泉花园欠缴135万首期维修金 住建局追缴一年开发商承诺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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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关于龙华区银泉花园小区的消息引起关注。对此,龙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表示,公司承诺年内会缴交首期维修金,目前已确定4月31日前缴交100万、8月27日前缴交剩余35万元。

龙华区住建局向龙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限期缴交物业管理维修基金决定书》。

龙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龙华区住建局回复称已拟定分批缴存计划。

晶报2019年04月16日讯 近日,一则关于龙华区银泉花园小区的消息引起关注。龙华区银泉花园业主反映,开发商、前物业公司欠缴小区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135万元,此外,前物业还欠缴了68万余元日常维修资金,两项合计约200万元。虽然龙华区住建局已启动追缴程序,但业主们对资金何时追缴到位仍然不明,希望加快追缴进度。

首期维修金开发商拟分两步交

针对部分业主提出的“为何不尽快追缴首期维修金”这一疑问,龙华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去年6月份、7月份、8月份、10月份,龙华区住建局多次向龙泉公司下达催缴通知书。11月份,龙泉公司提交了《申辩函》,表示对确缴金额无异议,愿意缴交欠缴的首期维修资金,但因经营困难,希望可以暂缓缴交。区住建局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征询局法律顾问意见,发现其提出的申辩意见没有法律依据可以支撑,对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因龙泉公司收到催缴通知书后,一直未办理缴交手续,2019年1月,区住建局工作人员按照行政追缴程序规定核准银泉花园小区档案材料,于2月印发了《限期缴交物业管理维修基金决定书》。如龙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区住建局将根据《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在8月28日之后依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届时也可由银泉花园业委会向法院起诉进行追缴。

对此,龙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表示,公司承诺年内会缴交首期维修金,目前已确定4月31日前缴交100万、8月27日前缴交剩余35万元。

日常维修资金争议需审计核实

有业主向记者表示,前物业目前欠缴2010年10月至2017年11月期间的日常维修资金,共计68万余元。记者联系了龙泉物业管理人员巫先生,其表示,是因款项还未核销,实际上这笔款项已用于往年的小区设备维修之中,在向区住建局报批时,因核销手续不全,暂未通过。

巫先生向记者展示了相关材料。在这份由龙泉物业出具的《银泉花园专项维修资金说明》上,写着“政府要求缴存的专项维修资金是从2010年10月开始,银泉花园2010年10月至2017年11月应缴专项维修资金约123万元,公司实际收到约121.9万元,已累计上缴约54.9万元,已用于公共设施设备、共用部位的维修、更新、改造金额约67.1万元。”龙泉物业在文件中列出了2010年至2017年费用使用概况。

记者查阅了2018年9月1日《银泉花园小区业主大会表决票验票结果确认书》,其中议题五“是否同意授权银泉花园业主委员会请第三方机构对银泉花园小区日常物业维修基金进行审计”,同意的有35839票决权,占与会票权数的99%,议题事项已达相关法定比例。而因新旧物业更替、业委会也即将启动换届,审计一事还未落实。对此,区住建局表示将督促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业主大会的决议。  

业主反映小区设备亟待更换维修

业主提出,欠缴资金影响小区消防、电梯等老旧设施更换维修,维修面大、需要大量维修资金。龙华区住建局表示,截至2019年4月2日,银泉花园小区维修资金专户账上余额为119万元。如小区公共设施需要使用维修资金维修,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可按照相关规定,将维修方案提交业主大会进行表决,经区管理机构备案后,物业便可到市管理机构办理拨款手续。

在2018年1月至2018年7月这段时间内,银泉花园小区共申请专项使用维修资金和强制使用维修资金6次,使用金额约15万元,分别用于6A电梯主板和控制系统、水带、消防系统火灾报警主机维修、消防管道维修,外墙、天面、配电房维修。经向民治街道办了解,近期街道办未接到银泉花园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关于召开业主大会表决使用维修资金维修更新改造设施设备的申请。

而对于小区门口停车场、架空层、小区后门消防门等纠纷,龙泉物业表示,停车场原先属龙泉物业投资建设,架空层也并不在公摊面积中,物业公司更替后,在管理权属上有了一定纠纷,希望双方能够再次沟通解决问题,但停车场新道闸、小区后门并非龙泉物业公司装置或拆卸。国贸物业则表示,明确管理权的前提是首先要明确产权,明确产权是开发商和业委会之间协调的问题,物业不应参与;但业委会交给物业公司的管理区域,物业公司需要履行管理权。因多次协商无效,国贸物业表示一切走法律途径解决。(记者张丹珣/文、图)

[责任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