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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民政“6+1”行动方案出台打击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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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民政“6+1”行动方案出台打击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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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深圳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6+1”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及行业领域规范监管。据了解,11个中央督导组组长由正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副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日前,深圳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6+1”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及行业领域规范监管。

截至2019年3月,深圳市区民政系统在流浪乞讨、殡葬、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领域强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核查,对涉黑涉恶居委会成员进行罢免清理,组织协调开展流浪乞讨路面巡查专项行动1400余次,查实并处置非法社会组织35家,张贴宣传海报2.6万张,动员2900多家社会组织参与扫黑除恶宣传。

针对下一阶段的扫黑除恶工作,《深圳市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6+1”行动方案》坚持打防并重、标本兼治,将重点组织开展流浪乞讨、基层政权、非法社会组织、殡葬领域、规范低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近亲属备案等六大整治及宣传发动工作。其中包括:

进一步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规范社区“两委”干部人选资格审查,坚决清理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社区“两委”干部;会同有关牵头部门坚决打击把持基层政权,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基层资源、侵吞社区股份公司等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坚决打击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会同公安、市场监督、卫生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殡仪馆、公墓或其他市场主体殡葬服务市场强买强卖、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借机敛财等行为;依法整治违法占地毁林建造坟墓、非法建设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等问题;依法打击非法运营车辆在殡仪馆内接送丧属、非法中介强制服务非法牟取暴利等问题。

进一步检查落实重病、重残对象及时纳入低保,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保人不保户”等问题,坚决查处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应退尽退,推进我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建设,修订完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


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轮督导工作全面启动


  经中央批准,4月1日至10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完成对天津、吉林、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新疆等1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进驻工作,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督导工作全面启动。

  中央各督导组在被督导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别召开督导工作动员会,传达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中央各督导组组长就即将开展的督导工作提出要求,被督导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讲话。

  中央各督导组在督导动员会上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中央督导“利剑”威力,紧督依法严打、紧督“打伞破网”、紧督“打财断血”、紧督责任担当,推动扫黑除恶再掀新一轮强大攻势。

  中央各督导组提出,要聚焦政治站位,推动各地强化担当、压实责任,以有力的行动将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聚焦案件办理,推动各地严格把握法律政策,坚持依法办案,攻坚侦办一批大要案件,深挖彻查“保护伞”,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要聚焦综合施策,推动各地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放在重要位置来抓,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以专项斗争为牵引,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立足“稳”这个大局,切实维护好一方平安稳定。

  据了解,11个中央督导组组长由正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副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督导组将在被督导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1个月。此前,全国扫黑办已通过媒体、网络公布了各督导组的举报电话、邮箱和信箱,受理该地方涉黑涉恶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

  为组织开展好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工作,3月27日,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工作培训班在京举行,中央政法委负责人作动员培训,全国扫黑办负责人就督导工作作具体部署。参加第一轮督导的4位督导组组长介绍了督导经验。

  据悉,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督导工作从4月开始,第三轮督导工作从6月开始,5月份将对第一轮督导的省(区、市)进行回头看。2019年上半年,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工作将基本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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