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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玲说法|频繁爆雷的P2P或试点备案 深圳律师教你守好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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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玲说法|频繁爆雷的P2P或试点备案 深圳律师教你守好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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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案件向来以疑难复杂著称,犯罪手段网络化、专业化,数额大,地域广,人数多,利益诉求复杂,追赃难度大,办理起来十分棘手。如何守护投资人的钱袋子,今天的《张玲说法》要请来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法律部主任任忠孙律师和广东琨珅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部副主任穆清律师,给各位讲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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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东莞市公安局就“团贷网”发布情况通报

图为通报页面截图


深圳新闻网4月4日讯(记者 张玲)4月4日传出重磅消息:P2P或于下半年开始试点备案。自2018年以来,全国各地P2P平台频繁“爆雷”,出现提现困难、老板跑路等问题。日前,深圳经侦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对外披露了一组数据,截至2019年1月9日,深圳市公安机关共对62家网贷平台立案侦查,对190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开展“猎狐”追逃,从境外抓获9名涉网贷平台犯罪嫌疑人,完成相关案件追赃挽损折合人民币23亿余元。

东莞警方开设统一还款账户敦促“团贷网”借款人还款

4月2日,东莞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称,公安机关正在加紧侦办“团贷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东莞警方开设了借款人统一还款账户,敦促借款人提前或按时还款,否则将依法追缴,严厉惩戒,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无独有偶,4月4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也发布一条相关文章《“团贷网”爆雷了!深检君做了这件事……》。文章称,“去年以来,深检君已频频发出涉嫌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公告,2009年,深圳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非法集资案件仅有5件13人,而2018年,这一组数据已上升到279件650人。现在‘团贷网’又爆雷,你准备好了吗?”

事实上,在记者着手P2P选题前一周,就接到一个相关报料,报料人(投资人)因购买某大型信贷公司的产品,出现逾期,正与该公司进行维权。

 P2P是英文peer to peer lending(或peer-to-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伙伴对伙伴)。又称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属于互联网金融(ITFIN)产品的一种。属于民间小额借贷,借助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的网络信贷平台及相关理财行为、金融服务。


深圳律师倾囊传授 用法律手段保护投资人的钱袋子


深圳检察官表示,非法集资案件向来以疑难复杂著称,犯罪手段网络化、专业化,数额大,地域广,人数多,利益诉求复杂,追赃难度大,办理起来十分棘手。如何守护投资人的钱袋子,今天的《张玲说法》要请来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法律部主任任忠孙律师和广东琨珅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部副主任穆清律师,给各位讲一讲。


任忠孙律师及穆清律师,长年专注于刑事代理、辩护和刑事风险防控业务,办理过许多相关案件,以下就是针对记者提问作出的解答。



记者:当遇到P2P平台准“爆雷”预警时,投资人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如果投资人是部分投资款逾期时,投资人可以直接选择民事诉讼的方式;如果是平台对P2P项目进行业务清盘时,那么投资人可以选派投资代表与平台进行协商、谈判来解决;但如果平台已经‘爆雷’的话,则建议投资人直接在第一时间进行刑事报案。

【划重点】:只是一般的逾期,可走诉讼渠道;P2P平台“爆雷”请直接报案,不要犹豫!



记者:为什么相比协商、谈判或者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通过刑事报案的方式处理“爆雷”P2P平台,优势更为明显?

律师:协商、谈判或者通过民事诉讼花费的时间长,周期长,且需要投资人收集材料等。而刑事诉讼的程序是最直接,投资人(受害人)投资花费最少,而且由公安机关立案后侦查处理,搜集相关证据材料,查封涉案平台的银行账户等资金,力度最大。

另外,根据法律的规定,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追回的资金、财产等,应该优先偿还予受害人。

【划重点】:刑事诉讼程序追回的资金优先偿还受害人。

  

记者:平台爆雷后逃避责任的经营者是否涉刑事犯罪?

律师:一般情况下,平台爆雷后逃避责任的经营者最易涉及的刑事罪名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记者:P2P经营者在爆雷后应承担的责任是什么?如果拒绝还款,或者无钱可还,又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

律师:P2P经营者在爆雷后,拒绝还款,或者无钱可还,可能会面临被民事起诉甚至刑事追责的情况。从刑事追责方面来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高可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集资诈骗罪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记者:P2P和普通银行理财以及其他金融产品之间不同的风险点在哪里?

律师:就P2P投资而言,交易完全在互联网上进行,由于单一借款额小,P2P平台缺乏有效的途径逐个对借款人的资质进行风险评估,发生违约的可能性也相对更高。一些近似纯信用贷款的模式,投资者和平台缺乏对借款人的实质性违约防范及保护。

就普通银行理财产品而言,尽管大部分银行理财产品都可以兑现本金和收益,但时常出现实际收益低于预期的情况。且一旦产品开始运转,在到期之前难以变现。此外,非保本的理财产品资金投向十分多样,有一些涉及大宗商品或外汇等高风险项目,不适合普通保本型投资者购买。

就股票而言,高回报的同时也伴随着高风险。由于股市的波动性很强,经常遇见买了跌、抛了涨的情况,投资人抗压能力不强时,容易做出错误的判断与抉择。

就基金而言,缺少系统科学的投资计划,随意地跟风买卖(炒基金)是基金投资者面临的最大风险;基金本身的风险和这一点比起来其实要小得多。



记者:P2P平台“爆雷”时,投资人应当如何报案?

律师:P2P平台“爆雷”时,投资人可以前往平台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报案。报案应准备的基本材料有:

1、报案控告材料;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复印);

3、相关《投资合同》、《投资协议》等文件复印件;

4、交款收据、POS机刷卡单、银行转账单复印机;

5、返款凭证复印件,必须提供返款银行账单(现金除外);

6、交款、返款银行卡正面复印件;

7、提供相关平台信息截图复印件和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报案材料每页的右下角都需要本人签名按手印(右手食指)。

【划重点】遇到平台“爆雷”,投资人如何报案,上述7个基本材料一目了然。


深圳律师建议加强P2P监管备案工作  好消息:下半年或启动备案试点


近期P2P行业先后出现的头部平台清盘、爆雷等事件,严重动摇了投资人和平台对于P2P行业的信心。任忠孙律师和穆清律师建议,应对和化解P2P频“暴雷”现象,加强P2P监管备案工作迫在眉睫。

根据财新网报道,P2P备案工作将于2019年下半年启动试点。该消息对于整个行业来说,无疑是一针强心剂!

据悉,监管部门拟将网贷机构分为区域性和全国性的经营平台。其中,区域性的P2P平台是指限定在单一省级区域的经营机构,要求P2P及其分支机构的经营地、新增撮合业务的出借人、借款人须与注册地保持在同省区域,并由注册地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备案及日常监督。而全国性的P2P平台,出借人或借款人、经营地与注册地可不在同一省级区域,但备案门槛也更高。首先需要经地方互金整治办审核,向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共同提出备案意见,再经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评估后,才可在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处备案登记,并由地方负责日常监管。

此外,监管也在酝酿要求平台需计提不同层级的风险准备金和风险补偿金,并且有意争取在2019年下半年在部分发达地区开展试点备案工作,完成少量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

相关部门表示关于P2P监管及备案工作,有待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能够按照防范重大风险三年攻坚战的总体实现要求,在2020年完成全国范围内存量网贷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



【律师简介】

任忠孙律师

任忠孙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卓建刑事法律部主任、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第九届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第十届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顾问;广东省律师协会法律职业共同体委员会秘书长;深圳电视台第一现场、深圳广播电台先锋89.8等栏目的说法嘉宾律师。

 

穆清律师

穆清律师,广东琨珅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部副主任,第十届深圳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秘书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律师志愿者,长期专注于刑事代理、辩护和刑事风险防控业务。

 

[责任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