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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利齿”管好共享出行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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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利齿”管好共享出行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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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共享出行尤其是共享单车行业,短短3年间经历一场迅速爆发又迅速退潮的大起大落,究其原因可谓“成也押金、败也押金”。

昨天,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降低交通运输物流成本”新闻发布会。有记者问到交通部会不会主动介入解决共享出行押金问题,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并未给出直接回应,只是表示《办法》从3月19日征求意见以来广受关注。

该新闻发言人所说的《办法》,指的是《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就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汽车分时租赁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共享单车)等交通运输新业态的用户押金、预付资金的管理,进行了很好地规范。比如: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确有必要收取的,共享单车预存资金不得超过100元,其他交通新业态不得超过8000元;押金当于当日(至迟次日)退还用户;押金采取存管方式;建立用户预付资金备付金制度等。

共享出行尤其是共享单车行业,短短3年间经历一场迅速爆发又迅速退潮的大起大落,究其原因可谓“成也押金、败也押金”。

共享模式下,押金收取方式是“一份抵押物对应多份押金”,这让平台能够获得成本极低的资金用以快速扩张;又因为这笔钱来得太容易,导致企业经营行为的变异。有的认为这个行业的赢利模式是“羊毛出在猪身上”,因而不计成本疯狂投放;有的无心做好主业,打起押金的主意做着类金融的生意;还有的干脆为骗取押金而生。不管是停止运营还是尚在经营的平台,均存在押金难退问题。

随后兴起的共享汽车几乎复刻了共享单车的发展轨迹。去年年底开始,经媒体报道的经营困难和确认倒闭的平台,就有巴歌出行、TOGO途歌等上十家平台,同样出现押金难退问题。

因此,押金新规来得非常及时,它不仅事关消费者权益保护,也关系到行业健康发展,能够促使企业“改邪归正”,真正把心思放在服务用户上,做好共享出行这盘大生意上。但是,这个办法离完善还差一步,那就是在防范和惩处上语焉不详。

比如,办法规定,对未依规办事者,将采取约谈、整改、通报、提示企业信用风险等手段,涉嫌经济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但措施太过笼统。用户押金没退或者被挪用,该向谁投诉?存管方式下押金依然可以随时提取,仅是通报整改能否遏制平台的冲动?信用恶化到何种程度才会提示风险?涉嫌经济犯罪的或企业破产的话,并不属于企业财产的押金能否优先退还?可以说,很多问题都不够明确。而酒驾醉驾的成功治理经验告诉我们,法律要发挥效力,法条越清晰越好。

眼下,共享单车的昔日巨头之一ofo正被高达上千万的用户追讨押金,待退押金规模在10亿至20亿元。按照目前进度,很多用户要等几年后才能拿回押金,而处于高额亏损中的ofo能否撑得下去,让拿回押金的希望更加渺茫。新规出台后能否帮助ofo用户讨回押金?也许还是很难。没钱是变不出钱来的,因此,从一开始就严禁平台挪用、对违规者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才能有效保障押金安全。

一部好的制度,能够通过划清责任、理顺各方关系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同时还应有一副“利齿”,对违规者发挥震慑和惩处作用。少了后者,再好的制度也难真正发挥效力,押金新规正需要装上这样的“利齿”。 

本报评论员胡蓉

[责任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