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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出去了”的执业药师不能“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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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出去了”的执业药师不能“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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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有些执业药师却为了一笔《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执业药师注册证》的租借费,和国家规定“躲猫猫”,放任患者“吃错药”的事发生,这样的“药师”也“病了”,难道不该“吃药”吗?

有些执业药师却为了一笔《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执业药师注册证》的租借费,和国家规定“躲猫猫”,放任患者“吃错药”的事发生,这样的“药师”也“病了”,难道不该“吃药”吗?

你有没有留意过药店里的执业药师?有记者曾连续到多家药店找执业药师咨询,得到的答复却是如出一辙:“药师有事出去了,你有什么症状跟我说也一样。”记者追踪调查发现,执业药师“挂证”已成为“公开的秘密”。

“公开的秘密”终于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公开。3月15日,举国关注的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曝光了重庆市被调查的20多家药店“药师不在岗”现象,并挖出了当地普遍存在的“执业药师挂证”这一问题。

针对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曝光的问题,国家药监局3月19日发出通知,要求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

无疑,这项整治工作可以有两个突破口,一是向药品零售企业开刀,二是拿“挂证”的执业药师是问。如果说商家“无利不起早”并不令人惊诧,本应有仁心仁术的执业药师却和商家联手坑蒙患者,这就让人不寒而栗了。

执业药师实行“逢进必考”,其中一门考试科目就是《药事管理与法规》。按照国家规定,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对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来说是标配。中国红十字会曾经进行的一项统计显示,我国医疗损害每年致死40万人,其中大都是由于不安全用药。对国家关于药店执业药师的规定,以及外行人“指导”用药的危害,执业药师可以说是“门儿清”,但有些执业药师却为了一笔《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执业药师注册证》的租借费,和国家规定“躲猫猫”,放任患者“吃错药”的事发生,这样的“药师”也“病了”,难道不该“吃药”吗?

国家药监局“开药”了,但这副“药”还可以更猛一些。国家药监局3月19日在通知中要求,撤销“挂证”执业药师的《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对外公示,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探索多部门联合惩戒、共同打击的长效机制。

目前《执业药师注册证》的有效期本来就只有3年,3年期满且未及时申请再注册的话就会自动失效,因此,撤销“挂证”执业药师的注册证,这种处罚过轻。如果能撤销其《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让其不具备再注册的前置条件,从而防止其“再度出山”当“挂证药师”,则能产生更强的震慑效果。在撤销其《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还可规定其一定年限内不得再参加这一资格证书的“通关”考试,甚至可以对其实行“终身禁考”。总而言之,既然“挂证药师”现象普遍存在,严重背离执业药师职业操守,而且极易造成危及患者生命安全的后果,那么,不开“猛药”不足以消除乱象、抚慰人心、维护患者权益。

“挂证”执业药师“病了”,“病根”在自身,但也有一些外在的“病因”需要根治。目前我国药店数量远远超出执业药师数量,巨大的人才缺口导致一些药店只能扯起“药师有事出去了”或“药师不在岗”的幌子。有关部门在药店审批过程中,除了考虑方便民众买药、搞活医药市场等因素之外,还得多掂量执业药师够不够用。在药店数量和执业药师数量的平衡上,还大有文章可做。 

邓辉林

[责任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