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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军代表领衔,在深全国人大代表联合建议:在深圳探索设立金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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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军代表领衔,在深全国人大代表联合建议:在深圳探索设立金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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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上,由全国人大代表、深交所总经理王建军代表领衔,多名在深全国人大代表联合建议在深圳探索设立金融法院,完善金融审判体系,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的建设。

在深全国人大代表联合建议,在深圳探索设立金融法院。图为在深全国人大代表王建军在讨论中发言。深圳特区报特派记者何龙摄


原标题:王建军代表领衔,在深全国人大代表联合建议

在深圳探索设立金融法院

深圳特区报北京2019年3月13日电 深圳是重要的金融中心,金融业增加值超过3000亿元,占GDP的12.7%。然而,随着金融业快速发展,各类金融纠纷多发易发。全国两会上,由全国人大代表、深交所总经理王建军代表领衔,多名在深全国人大代表联合建议在深圳探索设立金融法院,完善金融审判体系,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的建设。

防控金融风险需要金融法院

深圳是国内金融业门类最全、机构最多的城市之一,金融产业是深圳的支柱产业之一和重要财政来源。2018年深圳金融业实现税收超过1300亿元,占全市总税收的22.37%,成为全市纳税第一产业。目前,全市持牌金融机构总数465家,其中法人金融机构总数196家,其中证券公司总资产位居全国第二,仅次于上海,上市公司总市值仅次于北京。

近年来,金融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互联网金融、私募投资等金融企业规模庞大,目前全市正在经营的P2P网贷企业1万多家,泛私募投资企业23万家,涉众型矛盾纠纷以及违法犯罪案件多发、易发,金融风险防范需求凸显,对专业化金融审判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

在代表们看来,在深圳设立金融法院,有利于借助专业化审判的优势,发挥司法裁判对金融市场的指引、规制和预警作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更好地规范金融创新,服务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

顺应金融审判专业化的需要

长期以来,“案多人少”一直困扰着深圳法院。多年来,深圳法院结案总数和法官人均结案数均为全省第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更是全国收案规模最大的中级法院。案件体量过大,既增大了审判压力和管理难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质量和效率。

“在深圳设立金融法院,可以适当分流部分案件,缓解两级法院的审判压力,这也是顺应全国金融审判专业化发展大趋势的需要。”王建军表示,随着全国各地金融业的快速发展,最高法院和各地法院高度重视金融审判专业机构建设。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二十余家中院以及部分基层法院成立专门的金融审判业务庭。设立专业的金融审判机构,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金融审判体系,已经成为法院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

深圳具备设立金融法院的条件

代表们认为,深圳专业化金融审判机构设置优势突出,已经具备了设立金融法院的基本条件。自2008年开始,深圳中院即在商事审判庭指定两个合议庭专门审理金融案件,积累了丰富的金融审判工作经验。前年底,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深圳金融法庭正式设立并按独立机构运作。去年3月,深圳市福田区法院设立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这都为在深圳设立金融法院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和机构基础。在这个过程中,我市培养了一批金融审判业务水准高的法官群体,不但具有丰富的金融案件审判经验,还具有较强的调研能力。

代表们建议,在金融法院的基础上,在深圳设立金融法院,这是对最高法院及各金融机构提出的金融审判专业化要求的积极回应,是深圳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也是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更好营商环境的需要。(记者李舒瑜甘霖杨丽萍

[责任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