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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抖音神曲谈犯错干部的“浪子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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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抖音神曲谈犯错干部的“浪子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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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我们在面对一些因轻微错误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干部时,也需坚持宽严相济,强化正向引导加以挽救,促使其成为错而能改、戴罪立功的“回头浪子”。

“时间一天一天一天的走,汗一滴一滴一滴的流,有一天我们都老,带妻子一起浪子回头……”最近一首名为《浪子回头》闽南语歌曲在抖音上刷屏,一时间红遍了大街小巷。这首歌由台湾茄子蛋乐队演唱,讲述了一个轻狂少年的浪子回头的故事,听起来满是情怀与沧桑,让人动容。


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浪子回头”的故事向来为民间百姓所津津乐道,戏曲中类似的故事也屡见不鲜。我们在面对一些因轻微错误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干部时,也需坚持宽严相济,强化正向引导加以挽救,促使其成为错而能改、戴罪立功的“回头浪子”。


“浪子回头”贵在正向引导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待犯错的党员干部要能容人之短,不能一棍子打死,要拉一把,给出路,多开导,抱有挽救之心,强化政治思想引导,适时递给精神“拐杖”,让其充分认识到错误的根源,牢固树立讲政治、守规矩、明底线的觉悟,走出错误的“泥淖”。也惟有如此,我们才能实现治病救人的目的,鼓舞和激励广大干部敢于担当、敢于作为。早在1983年3月,河北省正定县制定了关于《树立新时期的用人观点,广招贤才的九条措施》,但在落实过程中,存在着部分党员干部对“招贤纳土”理解不够、怀疑观望等问题。于是在1983年4月召开的“放开政策、振兴经济”的三级干部会议,时任县委副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会上就要求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要树立新的用人观点,提醒大家“人孰无过,朝闻夕改,就是好人”,对那些有缺点、曾犯过错误的人才,既要看小节,也要看大节;既要看缺点和短处,也要看优点和长处,总之要消除偏见,任人唯贤,“举大德而赦小过,无求备于一人”。


“浪子回头”贵在错而能改


诚然,一个干部只要违反党纪政纪,不管何种缘由,必定要受到追责处分,这不仅是党的纪律使然,也是从严管党治吏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加上犯的错可能是问题较小、影响不大、性质较轻,错而能改,就值得肯定,如《论语》所言,“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因此,对待犯错干部,要区分具体情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在《世说新语·自新》中,就记载了一个戴渊知错就改的故事:戴渊原本是个劫掠商旅的剪径山贼,在陆机“卿才如此,亦复作劫邪”的劝导下改过向善,后来成为名扬天下的征西将军。


“浪子回头”贵在戴罪立功


现实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一些干部因犯错被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后,认为自己被贴上了“问题干部”的标签,多年的工作成果“一笔勾销”,压力之下内心“疙瘩”越结越大,就此抱着得过且过的心态消极工作,甚至破罐子破摔。事实上,除去错误缺点外,不少犯错干部依然具备正向的能力,可以为党的建设事业所用。他们在前进的途中暂时“掉队”,一时“迷途”,只要加以挽救,完全能够回到“正途”,重新回归干部队伍主流,为国家社会发光发热。所以可以给予犯了轻微错误的干部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使其重新振奋,用行动报答组织。《晋书》上有个“周处除三害”的故事,年少时的周处横行乡里,“不修细行,纵情肆欲”,被乡邻百姓连同南山猛虎、水中蛟龙并称为“三害”,周处自知为人所厌恶后,“慨然有改励之志”,虚心改过,励志好学,终成名士,被赞“忠贤之茂实,烈士之远节”,留下一段“浪子回头”的佳话。(钟如君)


[责任编辑:柯霈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