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奋斗者|福田法院调解员王军:一入调解甘如饴 7年无悔付出
2019-03-05 19:53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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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奋斗者|福田法院调解员王军:一入调解甘如饴 7年无悔付出



深圳新闻网记者 张玲 报道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拥有一支393人的特邀调解员队伍,吸纳了来自各行各业的高端人才,有着丰富的调解经验和调解技巧,在他们的努力下,大量纠纷在诉前得到及时高效化解。纠纷类型各不相同,无论什么类型的纠纷,都能在这里获得专业调解。在福田法院的调解员队伍里,今年57岁的王军已做了7年调解工作。

王军2012年做调解员时才50岁。”有人问我,为什么当时还没有退休就不工作了,要来当调解员?我说,这是一种情结,对法律工作的情结。我本身就是学法律的,一直很想从事法律工作。但是由于年龄限制等各种原因,无法进入正规的司法服务场所工作。我就想通过调解工作奉献爱心,也了了我一个心愿。"

2012年,王军在报纸上看到的福田法院面向社会招募调解员的广告,经过两次面试,最后如愿以偿成为一名爱心调解员。

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点15分-11点15分是王军接待当事人的时间。他主要做两个事情,调解和面谈。工作日的下午,则是王军的阅卷时间,即阅读调解案件的卷宗。

王军在福田法院担任爱心调解员已有7年,还将继续做下去

两者有何区别?王军告诉记者,调解之前,他会和当事双方提前沟通好,了解各自的调解方案。见面调解时,王军工作的方向主要是尽力缩小双方调解方案的差距,最终达成一致的意见,实现调解。面谈则是将当事双方叫到福田法院,了解各自的情况和彼此方案能让步的最大程度,然后再约好第二次调解。

调解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王军统计过,他经手的调解案件中,能调解成功的比例不超过25%。“调解不容易。毕竟我们是需要通过法院出具法律文书的,它必须要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来调解,这就要求我们要提高自己的法律修养和理论知识水平。”

王军调解成功的一宗案子成为福田法院的典型案例之一。年逾花甲的谢老先生双目失明,其子女长期不履行赡养义务,2018年3月20日,谢老先生到福田法院立案庭求助。王军知道后,主动接待了当事人。由于两人年纪相近,他对谢老先生的处境感同身受。根据多年调解工作经验,王军认为赡养费纠纷注重案件处理的及时性及当面性,随即联系谢老人的儿子小谢,约他到法院面谈,了解不赡养父亲的原因。据谢老先生的儿子小谢称,从小父亲整天在外面不顾家,对子女关心甚少,小谢认为他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小谢便独自生活,与父亲没有过多的来往。

王军从法理、情理角度阐述赡养义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强调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严重后果,使小谢明确认识到自己未尽赡养义务的错误,“你父亲年事已高且双目失明,不管是从法理还是道德层面,你更应该给予他精神上和经济上的支持和帮助。”经过劝说,小谢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方案及建议,每月支付赡养费800元。

2019年3月4日上午,王军(右二)与当事人面谈

“我还打算继续做下去。这么多年来,我的调解工作有收获。”王军告诉记者,他从这里看到了社会很多面,了解中国的法治进程。更关键的是,做调解是他的兴趣和心愿。在采访的最后,他对家里人表示感谢,“家里人非常支持,(如果)没有家里人的支持,这七年很难坚持下来。”

从王军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福田法院的改革思路很清晰: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引入更多社会专业力量开展诉前调解,让简单纠纷尽早化解;对诉前调解未成的,通过诉调对接机制深度衔接繁简分流机制,优先转入速裁,实现案件二次分流,用20%的人力化解80%的案件,同时解放更多人力处理复杂案件。这一改革组合拳的成果十分显著,2018年,福田法院办结案件107301宗,同比上升16.32%。  

[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