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今年已发生7起涉酒死亡交通事故,酒后行人乱入机动车道多发
南方+客户端2019年2月19日讯 2019年以来,深圳共发生涉酒死亡道路交通事故7起,造成7人死亡。其中,酒后驾驶小型客车交通事故3起、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1起、酒后行人进入机动车道交通事故3起。
凌晨事故多发,占总事故数的71.43%
从时间分布来看,今年发生的7起涉酒死亡交通事故中,凌晨事故较多。其中发生在早上5时至8时30分的5起事故中,酒后驾驶小型客车致死3起、行人酒后进入机动车道交通事故2起。
同时,在7起涉酒死亡交通事故中,春节假期及前后一周共发生6起涉酒死亡交通事故、死亡6人。
从地域分布来看,涉酒交通事故发生的区域较为分散,盐田区、罗湖区、龙华区、宝安区、龙岗区各发生1起涉酒死亡交通事故、死亡1人。
其中,福田区发生2起涉酒死亡交通事故、死亡2人。
行人酒后乱入机动车道多发
值得一提的是,3起酒后驾驶小型客车致人死亡的驾驶员均是前一晚在酒吧或KTV娱乐等场所喝酒至凌晨5、6时后驾车离开,年龄分别为19岁、26岁、29岁,较为年轻。
3起行人酒后事故中,行人醉酒进入机动车道后均表现为在机动车道内躺、卧、蹲状态,且均在夜间,道路上的光线较暗、能见度较差,经过车辆难以及时发现在机动车道躺、卧、蹲的行人。
深圳交警提醒:
节假日在娱乐场所饮酒后切勿开车离开,可采取打车或叫代驾的方式。
饮酒后应及时联系亲戚好友将其接回家,切勿在道路上独自出行。
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应佩戴安全头盔,酒后切勿驾驶电动自行车。
【撰文】邓子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