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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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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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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深财会﹝2016﹞5号)要求,科学制定符合我局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办法和操作规程,按照要求完成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深财会﹝2016﹞5号)要求,科学制定符合我局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办法和操作规程,按照要求完成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深圳市民政局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建立权责一致、制衡有效、执行有力、科学管理的内部控制体系。为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现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深圳市民政局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二、项目内容

  (一)梳理深圳市民政局各项内控制度建设情况,包括:预算、收支、采购、资产、合同、基建项目等有关方面,在此基础上做出现状调研和内控诊断,明晰制度流程和业务环节,对业务工作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质量。

  (二)在充分调研梳理的基础上,结合各部门意见,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及细则,制定流程框架、流程图、流程说明、重点业务经费支出指南、关键岗位职责说明等。

  (三)将优化完善后的制度、流程、表单等文档形成内部控制规范手册,作为指导开展内部控制工作的指引。按照内控手册概述、风险评估与内部控制方法、单位管理层面内部控制、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与监督等部分编制出具内部控制手册。

  (四)负责内控制度的培训,包括内部控制先行培训,便于工作的配合开展;以及实施组织各部门业务人员和开展内部控制管理文件操作的实务培训,确保制度程序落地实施。

  (五)完成深圳市民政局本级2018年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

  三、项目依据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

  (二)《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

  (三)《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深财会﹝2016﹞45号)

  (四)《深圳市民政局2016年内部控制规范贯彻实施工作方案》(深民办[2016]11号)

  四、项目要求

  (一)需求内容:

  1.项目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6月底,具体发布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2.根据要求完成深圳市民政局内控规范手册,并需经深圳市民政局审核通过。服务商需对后期报告进行文稿校对、修改完善等后续服务。

  3.需在市财政局要求的时间前完成市民政局2018年内部制度报告。

  4.本项目服务费用预算为19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内部控制咨询、风险管理咨询、企业咨询等。

  3.近三年内须具备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方面的经验(不含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及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深圳市内有5个以上者项目经验者优先,并有成熟案例。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五、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要求提供编写团队人员组成、资历及编写计划,提供相关服务质量保障方案。

  (三)方案报价清单及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单位及企业法人个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所有投标资料需于2019年2月18日18时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608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龙小组,25832192

  七、评标方法

  主办单位将于投标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并采用票决法方式,选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深圳民政在线”(http://mzj.sz.gov.cn)等地方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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