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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一名女性司机任性阻碍执法,结果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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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一名女性司机任性阻碍执法,结果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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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路上遇到交警蜀黍执法检查该怎么办呢?很多人会说,这还用问,当然是配合蜀黍的检查了。但是,有的人偏偏不这么做,拒绝配合,妨碍执法,上演了一场闹剧。

“深圳交警”2月4日发布消息:

路上遇到交警蜀黍执法检查该怎么办呢?很多人会说,这还用问,当然是配合蜀黍的检查了。但是,有的人偏偏不这么做,拒绝配合,妨碍执法,上演了一场闹剧。

现场回放

1月22日8时10分许福田交警在北环大道香蜜湖立交路段查处违法时发现,车牌为粤 B***6的小轿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现场蜀黍依法拦停该车,示意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并告知其违法事实。

不配合蜀黍的正常执法

违法了不想接受处罚

就要溜之大吉?

交警蜀黍可是不会答应的

继续追踪

执勤民警立即与大队情报分中心沟通,将违法车辆信息录入到系统进行布控。

17时45分,接大队指挥中心指令,这辆粤 B***6号牌小轿车行经泥岗路准备进入北环大道。十分钟后,福田交警在北环大道东往西方向冬瓜岭路段将该车拦截。谁知,该驾驶员依然不配合执法,言辞激烈,并且拒绝下车,拒绝出示证件。

18时20分,福田交警增援警力到达现场后,该车驾驶员林某终于下车,出示证件;执勤民警当场告知其阻碍执法的违法事实。

事情发展到这里,蜀黍也以为就会这样结束了,谁知,令人瞠目的“闹剧”却继续上演“闹剧”不停。

林某被带回交警队接受进一步的调查处理,但没想到林某仍拒不配合执法,并用身体冲撞民警。

目前,驾驶员林某已被行政拘留十日,本来只是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依法将被处罚200元,记3分,现在却变成了妨碍执法,后果就严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该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一开始林某选择配合交警执法

就不会上演如此闹剧

自己也不会被拘留

交警蜀黍在此提醒大家

遇到执法请一定要配合!配合!配合!

如果你有交通违法行为,请主动接受处罚

不要给自己的春节假期“添堵”噢 ~

[责任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