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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一路人骑共享单车飞落天桥坠亡,深圳交警公布事故原因

2019-01-26 09:52来源:南方+

原标题:罗湖一路人骑共享单车飞落天桥坠亡,深圳交警公布事故原因

南方+2019年1月26日讯 去年12月4日,罗湖大队辖区布心路金威天桥发生一起路人骑共享单车坠桥的事故,近日,深圳交警通报称,舒某未下车推行是主因,单车制动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为次因。

路人骑行过天桥,离奇飞落坠亡

事发当天中午,舒某驾驶共享单车在罗湖区布心路金威天桥行驶时,自行车前轮与天桥的护栏发生碰撞后,舒某跌落天桥与天桥下方铁护栏接触,连人带车一同跌落天桥下方,造成舒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此前,据小南观察,天桥整体呈现拱桥状,从中间向两端延伸,有一定坡度。天桥护栏约高1米,仅到普通成人腰部,小南骑上自行车后身体前倾,完全高于护栏。舒某从桥上跌落至东晓花园小区南侧围栏顶端。该围栏顶端呈现尖锐的矛刺状。

此前,深圳交警表示,正对该车公司是否履行对车辆的维护和监管等情况开展调查。

涉事单车制动器存在问题、车辆维护人员明显不足

1月25日,深圳交警通报称,经司法检验鉴定及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证实,舒某驾驶自行车通过人行天桥时,未下车推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其违法行为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该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

深圳交警认定,共享单车的制动器装置不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据了解,涉事共享单车所属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问题,没有车辆检修和维护制度,也没有维修台账;根据规定折算,该公司需要至少要配备1400名以上的车辆维护人员、维修人员和调度人员,而涉事公司参与该项工作的人员不到800人明显不足。


2018年深圳市涉及共享单车交通事故死亡7人

共享单车以“共享”为独有特征,骑行者无需购买车辆,便有车可骑,随骑随走,这样“共享”的是便捷,也是危险。

经违法数据库标识共享单车的数据统计,2017-2018深圳年全市发生涉及共享单车的道路交通事故58起、死亡19人,2018年该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7起、死亡7人。

从时间分布上分析,2017年-2018年全市共享单车事故在晚上17时到22时死亡人数较多,共死亡9人,其中19时至20时死亡人数最多,死亡3人。午夜至凌晨和中午时段死亡人数较少。这个时间段正是上下班高峰时期,此时,数不尽的共享单车穿梭于大街小巷形成了移动的“交通风险”。


从事故多发月份来看,5月份是共享单车事故的高发月份,在2017年和2018年两年中,五月份均是死亡人数最多的月份。两年中,发生在5月份的事故死亡人数共6人,占总死亡人数的31.58%。


从事故类型来看,近两年来,在涉及共享单车的事故中,共享单车骑行人员有违法行为的有11起,其中7起是进入机动车道行驶,4起是在路口时不遵守交通规则。

从事故行政区分布来看,南山区发生的共享单车事故死亡人数最多,死亡6人、占比约为32%,其次为宝安区、死亡4人、占比21%。

对此,深圳交警提醒:

(一)共享单车企业要对共享单车的安全性能进行维护保养,杜绝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投入运营。

(二)广大市民在骑行期间需要注意一下几点:一是不进入机动车道行驶,在横过道路时走人行过街设施并下车推行;二是在骑行时禁止载人;三是在道路上骑行或者经过路口时,远离重型货车等大型车辆。

【撰文】丰雷 邓子良

【数据来源】深圳交警

[责任编辑:施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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