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19年1月24日讯(记者 刘婷)人在职场,既要努力工作,也要小心各种“坑”。比如这种情况:员工试用期被单位延长,违法不?能否要求赔偿金?记者用案例告诉你! 比如这种情况 ▼ 李先生 单位以各种理由延长我的试用期,这合法吗?被开除后我可以要赔偿吗? 单位这样做合法吗? 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可以要赔偿吗? 你是不是也有这些疑问? 看完今天的案例你就明白啦! 单位延长员工试用期 李先生在2016年6月2日与深圳一证券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签订期限自2016年6月2日至2019年6月1日的书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从2016年6月2日起至2016年12月1日止,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月。 2016年12月2日,证券公司以李先生未通过专业资格考试为由,要求延长李先生的试用期。李先生同意后双方劳动关系继续保持。 2017年3月23日,李先生通过专业资格考试后,该证券公司才同意其转正并批准转正薪酬及福利自2017年4月开始执行。李先生实际履行了10个月试用期,转正后基本工资为4500元/月。 支付违法延长试用期赔偿金 2017年8月11日,证券公司因撤点需要,决定与李先生解除劳动关系。李先生要求该公司支付违法延长试用期的赔偿金时遭到拒绝,遂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该证券公司和李先生 约定延长试用期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最终,裁决证券公司支付 违法延长4个月试用期的 赔偿金18000元! 原因在这里! 该证券公司因李先生未通过专业资格考试延长试用期,导致李先生实际履行了10个月的试用期,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的强制性规定。 因此仲裁委对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律规定的4个月试用期,要求证券公司以试用期满月工资的标准向李先生支付赔偿金18000元(4500元/月×4个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所以,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延长试用期的,延长后的试用期限仍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期限,约定试用期超过上限期限的部分如果已经履行,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本案中,李先生与某证券公司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而李先生实际履行了10个月试用期,超过的4个月部分应视为证券公司违反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因该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实际履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某证券公司应向李先生支付4个月的违法延长试用期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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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试用期被单位延长,违法不?能否要求赔偿金?记者用案例告诉你!
[责任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