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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郭万达:深港共建“科创中心”允许香港人才自由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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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郭万达:深港共建“科创中心”允许香港人才自由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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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社科界的政协委员郭万达建议深港合作共建“科创双创中心”,在前海探索设立深港科研“双总部”,允许香港人才自由流动,深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



政协委员郭万达在政协大会发言环节建议深港合作共建“科创双创中心”

深圳新闻网1月17日讯(记者 张玲 刘庆康 杨浩瀚 实习生 关天宇)1月17日上午进入深圳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大会发言环节。来自社科界的政协委员郭万达建议深港合作共建“科创双创中心”,在前海探索设立深港科研“双总部”,允许香港人才自由流动,深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

在郭万达看来,深港共建“科创双创中心”既有必要性也有紧迫性。经过近40年发展,深圳经济规模、产业结构、社会财富获得了长足进步,积累了资源和要素,为深港合作模式升级、深港关系重构奠定了坚实基础。深圳创新活跃,在诸多应用技术领域取得关键性突破。华为是5G移动信息技术发展的引领者和标准的制定者,腾讯、华大、比亚迪、迈瑞、大疆都是行业领头者。深圳已不再是全球科技的一般跟随、从属或模仿者,在某些领域已经是创新引领者和产业推动者。深圳的创新需要提高源头创新、基础研究和战略创新的能力和水平,解决高等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等制约因素。

从香港来看,香港拥有5所世界排名前100的高校,科研基础较好。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等均为排名世界前列的大学,是名副其实的世界级大学。香港的大学中,也不乏在世界和亚洲独占鳌头的学科和专业领域。由于香港的产业结构和市场狭小等因素,制约了香港的创新科技发展。这就需要加强深港合作,共同整合科技资源,促进深港科研要素和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大学、研究机构、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政府政策的无缝对接,为香港发展知识经济增添新的平台,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


“深圳-香港”是仅次于“东京-横滨”的全球创新集群(本网资料图)

2018年全球创新指数GII报告显示,“深圳—香港”是仅次于“东京—横滨”的全球创新集群。创新集群,既是专利和发明的企业集群,也是大学科研机构的集群,同时也是先进制造业集群。“深圳+香港”的创新能力还有相当的发展潜力和空间。

郭万达在发言中提到,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特点包括应用基础研究、颠覆性技术创新;科技发明,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拥有科技园区。 

他建议,深圳与香港合作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与香港合作共建一批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在前海探索深港科研“双总部”,鼓励跨国公司、国内外企业、科研机构在深圳前海和香港两地同时设立总部机构,即“双总部”(包括“科研双总部”“结算双总部”和“运营双总部”)。在深港之间除了“股票通”“债券通”,再试行“总部通”。

在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探索“科研自由港”。抓住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即河套)列入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平台建设规划的机遇,争取探索实行“科研自由港”政策。实行与科研及辅助相关的人才、资金、设备、技术、信息、数据等可以跨境自由流动。

在深圳率先落实香港科技人才的同等待遇。全面取消香港人才就业许可,允许具备一定学历或具备专业技能资质的香港人才自由流动,可凭工作合同直接办理社保等相关业务。推进财税改革,参照香港标准给与香港居民税负优惠政策,减轻香港人才税负水平,全面推行港人港税,澳人澳税。打通高端专业人才流动通道,香港专业技术人才可以在深圳直接执业。将香港科技人才纳入深圳的人才保障房系统。

深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以香港为平台,以深圳产业为支撑,打造国际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在前海知识产权法庭的基础上,推进知识产权制度的法治化水平。加强与香港合作,推进跨境知识产权的信息共享。对香港知识产权专业资格单边认可,推动商标跨境保护。探索吸收香港有利于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仲裁规则。


[责任编辑:陈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