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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律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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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律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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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舌尖上的安全”也成为政协委员们关心的热点议题。

原标题:完善法律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深圳特区报2019年01月17日讯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舌尖上的安全”也成为政协委员们关心的热点议题。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食品安全重大民生工程成效初显。2018年深圳正式启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工作,要求严格实施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相关重大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好市民饮食健康安全,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

然而,有政协委员认为,深圳食品安全执法水平仍有待提升,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实际违法成本仍然较低。“部分危害食品安全的典型行为只能先责令整改,无法及时对违法者给予应有的惩戒,即使在违法者缴纳行政罚款后,后续惩戒没有同步跟上;案件办理程序繁杂,耗时漫长,大量违法行为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明确的简单案件,没法按简易程序处理,办案效率低、耗费的人力、物力等行政成本高。”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民盟深圳市委会联合提交的提案中尖锐地指出了食品安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以香港为例,一直以来将食品违法行为纳入刑罪管理,同时对违法者实施扣分停业等限制,导致从业人员违法成本高而不敢、不愿以身试法。相比较而言,深圳主要对经营者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违法者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联合惩戒与信用监管体系仍未有效建立,监管部门间以及监管部门与银行等金融、信用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仍未建立,行业从业人员违法后行业禁入、联合惩戒机制也不完善,导致食品安全违法成本较低。”政协委员张俞强解释道。

提案中建议,应完善深圳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建设,树立食品安全违法从严处罚的立法指导思想,尽快制定出台食品安全快速处罚或简易处罚等特区法规,细化、简化和优化食品安全处罚措施及程序;加强信用监管与联合惩戒,增强监管威慑力。同时尽快建立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和违法者联合惩戒与信用监管体系,建立监管部门间以及监管部门与银行等金融、信用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尽快完善对食品从业人员违法后行业准入、联合惩戒机制。

提案中提出,应明确主体责任,狠抓执行落实,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战略工作落地。市主管部门要在政策法规、体制机制、标准制定和宣传教育等方面起到牵头抓总的作用,各区、街道要结合辖区情况创造性开展工作,层层狠抓落实。与此同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专业人员力量,同时加强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刑事打击专业队伍力量。(记者 庄瑞玉)

[责任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