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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破产法庭正式揭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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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破产法庭正式揭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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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1月14日上午,深圳破产法庭正式揭牌成立。

原标题:深圳破产法庭正式揭牌成立

深圳特区报2019年01月15日讯 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1月14日上午,深圳破产法庭正式揭牌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龚稼立,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新国,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万国营共同为深圳破产法庭揭牌。深圳市人大、市政协、市政法系统有关单位及福田区委领导,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揭牌仪式。

据介绍,为适应特区经济发展需要,深圳中院在1993年12月1日设立了全国法院第一个破产审判庭,在全国最早开始破产案件集中管辖、专业审理的实践探索。25年来,深圳中院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在全国法院率先探索建立了集中管辖、专业审判、预重整、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简易破产程序、执行转破产程序、破产信息公开、破产财产网拍新模式等制度机制,形成了相对成熟、系统的破产审判规范和工作模式,为全国法院破产审判机制的健全完善提供了先行先试的深圳经验。

2018年12月初,深圳法院率先提出创新设立独立运作的破产法庭,为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在上级法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深圳破产法庭从请示到批复再到正式落编,仅用了1个月时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深圳破产法庭管辖深圳市辖区内地(市)级以上(含本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及衍生诉讼案件、跨境破产案件和其他依法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

记者了解到,深圳破产法庭的成立,将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实现有破有立、破旧立新,培育新的增长动能,有利于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以破产法治建设助推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强化破产审判的专业性和体系完备性,提高破产办理水平,增强破产办理的便捷性,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有利于借助深圳改革开放前沿的优势,在国际跨境破产背景下深入探索我国的破产审判应对策略,维护好我国企业利益,并立足深圳,向世界展示我国的法治进步,提高我国破产审判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记者王若琳)

[责任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