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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出台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 2019年三大垃圾处理设施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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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出台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 2019年三大垃圾处理设施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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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会上获悉,在已有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基础上,深圳市将出台垃圾分类的地方性法规。目前,《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已形成草案并提请市政府审定,将以市政府议案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分类好的废旧电池和灯管等待处理公司回收(本网资料图片 钟鸿冰 摄)


深圳新闻网1月14日讯(记者 张玲)在住房城乡建设部2018年第二、三季度对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中,深圳市连续获得总分第二的成绩。那么,深圳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底取得了哪些成绩,又有哪些需要改进的问题?1月14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会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和无害化处理重点建议办理进展情况的报告。记者从会上获悉,在已有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基础上,深圳市将出台垃圾分类的地方性法规。目前,《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已形成草案并提请市政府审定,将以市政府议案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关于进一步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和无害化处理”的重点建议,是根据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12件与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合并而成。该重点建议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五次主任会议确定,交由深圳市政府办理,城建环资工委负责督办。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重点建议的督办工作,第六十二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提交的《关于进一步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和无害化处理重点建议的办理方案》(以下简称《办理方案》),并同意将该重点建议延至2019年继续办理。

根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城建环资工委对市政府报送的办理进展情况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

审查报告指出,2018年度各项任务分解指标基本完成,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进展顺利。目前,《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立法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垃圾分类规范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居民家庭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水平大幅提升,全市800个不设楼层桶的住宅区率先实现“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垃圾分类模式;分类分流收运处理体系不断完善,日均生活垃圾分流分类回收量约2200吨;末端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2019年将全面建成三大垃圾处理设施(分别是东部环保电厂、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新增垃圾焚烧处理能力10300吨/日;垃圾分类考核评价体系不断优化,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逐步形成。

此外,深圳市政府还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积极推广新技术,搭建公众教育体系,凝聚公众力量,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有效落实。

报告提醒,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无害化处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常抓不懈。报告建议要加快进度,按照既定时间表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到位,加大宣传力度,让垃圾分类理念深入人心,要针对垃圾分类的难点问题精准施策。此外要加强垃圾分类前端收集、中端运转、末端处理全流程的衔接,形成统一高效的运行系统,推动垃圾分类处理各个环节协调发展。


[责任编辑:陈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