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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实施 电子商务告别野蛮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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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实施 电子商务告别野蛮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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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正式实施,这是中国首部电子商务领域的综合性法律,针对备受关注的个人代购、刷单、大数据杀熟、捆绑搭售等都做了相关规定。

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正式实施,这是中国首部电子商务领域的综合性法律,针对备受关注的个人代购、刷单、大数据杀熟、捆绑搭售等都做了相关规定。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商务部此前发布的研究报告指出:过去10年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了10倍以上,成为“互联网+”发展最快的领域,特别是网络零售额,早在2013年就已超过美国跃居全球第一。每年“双11”消费额的屡创新高,均为世界所瞩目。如今,电子商务几乎渗透进一切消费领域,不仅迅速改变着城镇居民生活,连许多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乡村,也因搭上电商平台而步入发展的快车道。可以说,电子商务不仅极大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消费方式,更成为扩大消费的亮点以及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引擎。

然而在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必须正视和亟待规范解决的问题。比如部分网店促销不规范、通过“刷单”虚构评价、大数据“杀熟”、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近年来出现的山寨品牌泛滥、刷量刷好评、平台恶性竞争等乱象备受争议。而如何做实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主体如何区别以及新业态的合规性认定等,因法律的空白,常令职能部门遭遇执法行政障碍。有鉴于此,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3年12月7日启动了电子商务法立法,历经近5年讨论修改,终于在2018年8月31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填补了电子商务这一新生领域的法律空白。

作为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首部综合性法律,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等作了明确规定,还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有明确规定。这部威力十足的法律,与每个消费者的切身权益可谓休戚相关。而对于经营者而言,虽然难免经历短暂的适应过程,但唯有当法律责任要求彻底明晰,市场才有可能迎来相对健康平等的竞争,不会因不同地域的政策、监管差异导致产生灰色地带。法律的可预见性增强,也将降低经营者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总体来看,电商法实施对进一步改善我国电商环境具有促进作用。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互联网平台这一渠道与商户发生各类合作交易,电商法的出台,标志着电子商务产业正式告别原先的野蛮生长,正式受到法律的规范和保护,可谓意义非凡。当然,每一部法律的出台,都需要经过时间的考验。法律的权威和规范行业的重要意义,更要在未来的实际具体执行中体现。 

[责任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