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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院年度十件大事:翡翠航空破产在线拍卖波音飞机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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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院年度十件大事:翡翠航空破产在线拍卖波音飞机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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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深圳法院2018年十件大事”,包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解决执行难、建成全国首家行政审判中心以及首创破产财产跨境网拍模式成功拍卖波音747飞机等入选。

12月2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法院开放日

深圳新闻网12月24日讯(记者 张玲)12月2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深圳法院2018年十件大事”,包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解决执行难、建成全国首家行政审判中心以及首创破产财产跨境网拍模式成功拍卖波音747飞机等入选:

1.深圳法院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深圳法院56项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3.深圳法院全面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4.深圳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样板法院

5.深圳法院建成全国首家行政审判中心

6.深圳法院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

7.深圳智慧法院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8.深圳法院“执行转破产”工作成为全国典范

9.深圳中院出台全国首个法院购买社会化服务暂行办法

10.深圳中院首创破产财产跨境网拍模式成功拍卖波音747飞机


深圳法院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年1月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深圳法院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出台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周密谋划、广泛发动、狠抓落实。坚持有黑必扫、除恶务尽,坚决依法严惩10类严重涉黑涉恶犯罪,确保打准打狠打实。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编印《扫黑除恶简明一本通》,统一裁判标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程序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截至12月14日,深圳全市两级法院已受理涉黑涉恶案件73件328人,审结涉黑涉恶案件50件159人。坚持标本兼治,开展虚假诉讼、“套路贷”等民事案件专项清查,向社会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受理有效群众举报线索13件,均按照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加强宣传引导,举行涉黑涉恶案件庭审直播、集中公开宣判活动,彰显扫黑除恶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入选理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深圳法院部署周密、措施得力,既严格依法办案,又依法严厉惩处,既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又坚持标本兼治,有效打击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有力推动深圳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法院开放日当天公布了深圳法院年度十件大事


深圳法院56项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2018年6月,深圳中院出台《关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照世界银行关于营商环境的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深圳市和深圳法院实际,从10个方面提出36项举措,保障深圳进一步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意见》内容总体可以概括为“坚持一个原则、弘扬两个精神、完善七个机制、营造十个环境”,涵盖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司法公开、队伍建设等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2018年7月,深圳中院出台《关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坚持平等保护、依法保护、全面保护的原则,从7个方面提出20项举措,不断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增强社会信心,增强各类产权主体创业创新动力。

【入选理由】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深圳等特大城市的战略使命。两个《意见》着眼营商环境方方面面,针对性、创新性、可操作性强,充分体现了深圳特色、反映了社会需求,必将推动深圳营造更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深圳法院全面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2018年5月,深圳中院出台《深圳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规划(2018-2019)》,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从缓解司法供需矛盾、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健全人才养成机制、加强依法履职保障、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深化诉讼机制改革、加快智慧法院建设、营造诚信法治环境等8个方面,安排60项重点改革任务,描绘了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了“改什么”和“怎么改”,努力建设全面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示范法院。目前,各项改革任务进展顺利,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职业保障、落实司法责任制、案件繁简分流、基本解决执行难等改革经验,在全国产生较好的示范效应。

【入选理由】深圳法院的司法体制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一个又一个“深圳经验”。在改革开放40周年的新起点上,深圳法院全面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对既有改革成果进行“深加工”和“精装修”,对体制机制性难题持续突破创新,发扬了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彰显了深圳法院改革不停步的坚定信念,体现了深圳法院当排头、作示范的使命担当。


深圳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样板法院

2018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样板法院工作情况。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等4个部门和13家新闻媒体、15名专家学者组成评估团体的第三方预评估结果,深圳中院被确定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样板法院,是全国唯一入选的中级法院,全国仅5家法院获此殊荣。

2011年,深圳法院在全国最早提出率先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2014年制定全国首个基本解决执行难实施标准,2015年在全国最早引入第三方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评估。2016年最高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后,深圳法院紧紧依靠市委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不断强化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在全国首创网络查、冻、扣一体化平台“鹰眼查控网”,依托信息化手段强化执行联动,被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推广到全国;在全国率先探索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改革,实行执行裁决、执行实施、执行监督权力制衡与资源整合,依靠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内生动力,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入选理由】基本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是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人民法院向党和人民的庄严承诺。深圳法院先行一步,不仅最早提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实施标准和评估方式,而且用强有力的实际行动兑现了承诺,成为全国法院的样板,彰显了特区法院敢为天下先的创新意识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深圳法院建成全国首家行政审判中心

2018年9月26日,深圳行政审判中心在福田区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揭牌,市中院和承担全市基层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职能的盐田区法院行政审判部门入驻,全市行政诉讼和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均在此立案、审理。深圳行政审判中心设1个诉讼服务中心和26个审判法庭,并设法律文化中心和公共图书馆,超过80%的面积用于公共服务,集行政案件一审和二审立案、审判,行政纠纷多元化解,法治宣传、学术交流等多项功能于一体,信息化建设水平位居全国法院前列。

【入选理由】设立全国首家行政审判中心,是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的重要配套举措,也是行政审判专业化建设的重要途径。中心位于深圳CBD,一审、二审一地解决,既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行政诉讼,让行政纠纷高效化解,也有利于人民法院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深圳中院出台全国首个法院购买社会化服务暂行办法

2018年9月,深圳中院会同市财委,出台《深圳市法院购买社会化服务暂行办法》,在全国首次以规范性文件的方式,明确了法院购买社会化服务的内涵、基本原则、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购买内容和指导性目录、预算管理和购买标准、购买方式和程序、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等,为法院购买服务提供基本遵循和规范指引。该办法的出台经过充分调研论证,调研报告获评最高法院司法改革重点调研课题第一名。

【入选理由】法院购买社会化服务是中央和最高法院安排部署的司法改革重点任务之一,是破解司法供需矛盾的重要途径。深圳法院出台全国首个实施办法,率先对法院购买社会服务运作实施各环节做出全方位、体系化规制,实现运作规范化、内容体系化、事务区分精细化、效益最大化,为全国法院推进购买社会化服务提供了制度借鉴。


深圳法院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

2018年,深圳法院全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全市法院共设立10个功能完备的诉调对接中心,配备专职调解法官20人、司法辅助人员45人,引入124家调解组织、近1000名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引导群众选择非诉讼方式化解纠纷,成功化解纠纷21844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融平台”功能,建立在线司法确认工作室42家,受理司法确认案件9431件,推进矛盾纠纷在线化解。福田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经验做法被法制日报内参报道,得到市委王伟中书记批示肯定。

【入选理由】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题中之意。深圳法院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让人民群众不打官司也能化解纠纷,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深圳法院落地生根,有力推动深圳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中走在全国最前列。


深圳智慧法院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2018年是实施《深圳智慧法院建设三年规划(2017——2019)》的第二年。深圳法院围绕“全业务网络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目标,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上线运行一系列信息化平台,智慧法院工作体系基本形成。开发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在全省法院推广使用。试行全流程无纸化办案,简案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繁案裁判文书辅助生成,有效提升办案效率,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视察深圳法院时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向全国推广。

整合升级全国首家鹰眼查控网和速控平台、极光集约平台“一网两台”功能,开发“鹰眼执行综合应用平台”,被评为全国智慧法院十大创新案例。完善全国首家类案在线办理“巨鲸”智平台功能,金融、知识产权、融资租赁等类型化案件立案、审理、执行全流程在线办理,获2018年“互联网+政务”创新应用奖。

上线运行“E网送达平台”,与社区网格化管理等系统对接,运用信息化手段查询当事人所有可能送达地址,有效破解“送达难”问题。与腾讯公司合作,上线运行“深圳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全方位智能化诉讼服务,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深圳中院作为全国两家中级法院之一,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在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展出,在全国法院第五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入选理由】信息化是人民法院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深圳法院紧跟时代发展潮流,主动拥抱新一轮科技革命,运用信息化手段破解工作难题,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改进司法服务水平。深圳智慧法院工作体系基本形成,改变了法官的办案方式,提升了群众的诉讼体验,促进了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圳法院“执行转破产”工作成为全国典范

2017年1月以来,深圳中院在全国率先探索“执行转破产”机制,将资不抵债、执行不能的被执行企业,由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处理,退出市场。设立全国首个专门“执行转破产”工作团队,制定全国首个《执行案件移送破产操作指引》和《执行移送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建立“执行转破产”快速处理机制,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有效衔接。截至2018年11月,深圳法院通过“执行转破产”程序,宣告没有执行能力的企业破产和终结破产程序78件,终结执行案件29700件,每审结一件“执行转破产”案件平均消化执行案件381件。深圳法院的“执行转破产”工作已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人民日报》作了专题报道。2018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召开全国法院首次“执行转破产”工作推进会,将深圳法院“执行转破产”工作经验向全国推广。

【入选理由】“执行转破产”既是消化执行积案、解决执行难的重要途径,也是清理“僵尸企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法律手段。深圳法院率先探索的“执行转破产”工作机制成为全国典范,既保障了深圳法院在全国率先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又服务保障了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深圳中院首创破产财产跨境网拍模式成功拍卖波音747飞机

翡翠国际货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翡翠航空公司”)是首家中外合资的国际航空货运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深圳中院申请破产清算。深圳中院受理该案,并指定管理人接管,于2014年12月1日依法宣告翡翠航空公司破产。在财产处置阶段,翡翠航空公司管理人对该公司所有的3架波音747-400货运飞机依法委托拍卖,但6次线下拍卖均流拍。

2017年9月19日,在深圳中院的指导下,翡翠航空公司管理人在阿里巴巴旗下拍卖平台上拍卖3架波音747-400货运飞机。2017年11月21日,经60多轮激烈竞价,其中2架飞机分别以1.6亿余元价格,由顺丰航空公司竞价取得。另外1架飞机因缺少1台发动机无人出价而流拍,管理人重新调价后再次拍卖。2017年12月22日,经45轮激烈竞价,以色列ACE AVIATION III LIMITED公司(以下简称“ACE公司”)以1.46亿元价格竞拍成功,溢价率达49%。

网络拍卖结束后,深圳中院指导翡翠航空公司管理人向顺丰航空公司顺利交付2架飞机。由ACE公司拍得的1架飞机,需要安装发动机后才能起飞,拍卖价款的境外支付、飞机的国际交付等手续复杂,无先例可循。深圳中院指导翡翠航空公司管理人,参照国际贸易规则EX-WORK,完成拍卖飞机国籍注销登记、所有权登记、清关、报关等手续。2018年8月21日,经深圳中院积极协调,在金融、民航、海关、交通等部门的多方协作下,ACE公司拍得的飞机顺利完成国际交付,由深圳飞抵以色列。

飞机交付后,ACE公司股东Offer Gilboa从以色列发来感谢信和感谢视频,称赞深圳中院“创造性地将飞机在线拍卖,吸引了国际航空界的广泛关注,因为这是全球范围内第一次将商用飞机在线拍卖”,对深圳中院的专业和热情表示感谢。

【入选理由】网上拍卖飞机,不仅仅是“史上最强网购”这么简单,这是深圳中院首创的破产财产跨境网拍模式,充分发挥了市场化破产的优势,有效盘活了破产企业财产,最大程度释放了生产价值。这次拍卖面向全球开放,境外公司竞拍成功,彰显了中国司法的专业智慧,展现了中国的开放姿态和一流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刘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