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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违法不仅罚钱还将计入诚信档案 已有人被罚5万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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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违法不仅罚钱还将计入诚信档案 已有人被罚5万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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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上午,“深圳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暨“城管法制宣传周——垃圾分类法规专场”在福田区莲花山公园举行。

深圳新闻网12月4日(记者 钟鸿冰)法制宣传走进市民身边,游戏互动穿插知识问答,还有专业人员面对面答疑解惑。12月4日上午,“深圳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暨“城管法制宣传周——垃圾分类法规专场”在福田区莲花山公园举行。

市垃圾分类中心在现场中心区域设置的签名墙

记者在现场看到,市垃圾分类中心在现场中心区域设置了一面签名墙,志愿者召集市民在签名墙签下自己的名字,并写下对垃圾分类的期待与建议;在特设的游戏互动环节中,市民在志愿者的组织下领取画有不同垃圾的卡片,并将垃圾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就有机会领取抽奖卡和纪念品。此外,现场工作人员还通过宣传海报讲解及分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为市民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活动现场,市民前往展台领取资料学习

活动现场,除了趣味普法掀起垃圾分类小高潮之外,展板上通报2018年深圳垃圾分类执法成效引起市民关注。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深圳共开展垃圾分类执法行动2923次,出具整改通知书1252单,处罚案件91宗。

据介绍,本次活动公示8宗垃圾分类违法案件,涉及5家企业单位和3名责任人,分别是上海至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嘉卓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港健伟风管工程(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宏祥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广州雅鼎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尹盛、陈伟明、王浩瀚。

8宗案件均发生在龙岗和坪山,处罚日期为2017至2018年,处罚事由包括“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未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时间或者地点”“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等,其中,深圳市宏祥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由于“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最高被罚款人民币5万元,这些企业和责任人的违法行为都将计入其诚信档案。

志愿者为市民发放垃圾分类知识手册

深圳市城管局副局长冯增军表示,希望通过本次活动能够让广大市民养成垃圾分类的文明习惯,遵守垃圾分类规章制度,一旦发生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深圳市区城管局还将继续联合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对接受处罚的垃圾分类违法案件进行公示,并会同经贸信息、环境保护、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协调机制,定期通报情况,加强监管。

[责任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