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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不文明养犬行为须下猛药:能不能像查酒驾一样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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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不文明养犬行为须下猛药:能不能像查酒驾一样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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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记者就这个热点问题,采访了人大代表、社区居民、志愿者、社区负责人等,倾听他们对治理犬患的呼声和建议。他们表示,不文明养犬行为须下猛药:治犬患,能不能像查酒驾一样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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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不文明养犬行为,人大代表居民志愿者积极建言献策

治犬患能否参照查酒驾?

深圳特区报12月3日讯 本报近日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连续报道,如何治理不文明养犬行为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

连日来,记者就这个热点问题,采访了人大代表、社区居民、志愿者、社区负责人等,倾听他们对治理犬患的呼声和建议。他们表示,不文明养犬行为须下猛药:治犬患,能不能像查酒驾一样严?

犬只扰邻居民颇有怨言

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居民肖冬香向记者诉苦:她在公园常遇到狗狗随地便溺主人又不清理,造成环境污染:“养狗就应该管好狗,维护好环境,不能让狗成了过街老鼠!”

宝安区广田路安利大厦居民余丽琴告诉记者,有些人自以为爱犬听话不会咬人,就不给拴狗绳。她家附近一户养了一只大狗,有时大狗放出来的时候不系狗绳,任它四处乱窜。

家住南山区沙河街道华侨城荔枝苑的李玉芬,曾在路上被没有牵狗绳的狗咬伤。“为了每个人的人身安全,文明养犬意识要深入每个居民的心中,落实到辖区养犬规范中,大家都行动起来抵制不文明养犬行为。”

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众和花园志愿者李英说,她常在电梯里遇到带狗狗的居民,有一些狗还是大型犬,但是并没有拴狗绳或者给狗戴口罩,有好几次都吓到孩子,“真不知道这些养狗的人是怎么想的。”

为何几个部门管不好一只犬

强化对养犬人的监督已刻不容缓。但执法不严和威慑不足,是依法规范市民文明养犬行为的短板之一。

深圳市曾出台养犬管理条例,对文明养犬行为有详细要求,但实际执行起来,从监管到执法都大打折扣。

多头管理和权责不清,是依法规范市民文明养犬行为的另一短板。社区工作人员向记者反映,文明养犬行为难规范,与多头执法、执法权限不清有关。目前,养犬管理涉及城管、公安、卫生防疫、城建、社区(包括物管)等部门,由于管理体系没理顺,难以形成管理的合力。负责防疫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不具备日常监管及强制执行能力,负责文明养犬日常宣传工作的多是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查处犬只随地排便不文明行为则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管理,警方一般只处理狗伤人事件。

多个部门之间缺少相互配合,加之不少地方的养犬巡查工作往往不能持续,导致许多规定未能全面落实。部门各自为政,分散行动,使日常的常态化监管一直薄弱,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监管处罚、市民的投诉往往处置不力,甚至部门间互相推诿。

有关人士认为,形成文明养犬的社会氛围,不仅要有拉网式、运动式执法,还要有日常涓涓细流式的执法与宣传。因此,管理部门必须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还应对养狗管理者加强监督与考核,对失职渎职者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有代表建议重新明确执法主体

去年9月,市城管局与温馨社工服务中心合作筹办的“文明养犬进社区百场活动”正式铺开。截至目前,活动已开展超60场,覆盖深圳市9个区、33个社区,共建形成文明养犬的社会氛围。温馨社工服务中心总监吴昊坦言,倡导社会文明养犬需要多方努力,不能仅仅指望养犬人自发遵守规则,他们需要互动沟通的平台,引导的方向。

松岗街道潭头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主任李军舰告诉记者,文明养犬规定的贯彻执行,贵在坚持,重在落实。对不文明养犬行为,需严格依法依规管理,让违法违规养犬的处罚落到实处。锦龙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孙伟认为,对于不文明养犬行为,要通过制定完善相应法规,从交易、实名登记、办证、卫生防疫等切实落实全链条法律监管,严格实施执法惩治。

市人大代表杨勤表示,养犬管理要上升到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高度,亟须完善立法理顺监管体系和机制,目前,广州、杭州、石家庄等城市由公安部门作为执法主体管理养犬,实施效果良好。深圳应该修改养犬管理条例,重新明确执法主体。

杨勤建议由公安部门承担执法主体责任,在此基础上形成城管、卫生、防疫、城建等部门协同配合管理新格局,共同应对养犬出现的公共安全挑战。“像查酒驾一样严管不文明养犬行为,要让养狗办证、拴绳遛狗、狗便自清等规范行为,像‘喝酒不开车’观念意识一样深入人心,成为习惯。对不文明养犬行为,须由公安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严格依法依规管理,让违法违规养犬的处罚落到实处。引入大数据,植入芯片,建立狗‘户口’、狗脸识别系统,对狗主人遗弃行为可追责、可追溯,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杨勤说。

(深圳特区报见习记者 王茂程)

[责任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