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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国Ⅰ汽油车更新资格年底到期 逾期办理将失粤B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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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国Ⅰ汽油车更新资格年底到期 逾期办理将失粤B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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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深圳市交委获悉,深圳将于2018年12月31日起取消国Ⅰ排放标准汽油小汽车更新指标资格。也就是说,在2018年12月31日(含当日)以后,国Ⅰ排放标准汽油小汽车在办理注销登记、转移登记、转移迁出、变更迁出后,车辆所有人不能就此车辆申请更新指标。

深圳新闻网11月30日讯(记者 涂胜)记者从深圳市交委获悉,深圳将于2018年12月31日起取消国Ⅰ排放标准汽油小汽车更新指标资格。也就是说,在2018年12月31日(含当日)以后,国Ⅰ排放标准汽油小汽车在办理注销登记、转移登记、转移迁出、变更迁出后,车辆所有人不能就此车辆申请更新指标。

目前,距12月31日只有1个月时间,为避免国Ⅰ排放标准汽油小汽车失去更新资格,深圳市交通运输委提醒,车主应当抓紧时间办理车辆的注销或者迁移迁出手续。值得注意的是,市交通运输委于2017年8月、2018年6月曾提醒车主,此次为第三次。

如何判定自己的车辆是否属于通告所称“国Ⅰ排放标准汽油小汽车”?首先按照《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纳入调控管理的车辆,即9座以下长度6米以内的载客汽车,其次排放标准为国Ⅰ。具体车辆的排放标准,以市人居环境委公布的数据为准,市民可通过人居委官方网站上的车辆信息查询系统查询车辆排放标准情况。

截至日期如何认定? 以在公安交警部门办理业务时间为准。具体是:公安交警部门在2018年12月30日(含当日)前受理注销登记、转移登记、转移迁出、变更迁出业务申请出具机动车登记受理凭证,且车辆在2019年3月30日前(含当日)前办理完注销登记、转移登记、转移迁出、变更迁出手续。否则,车辆失去更新资格。

调控中心提醒车主,尽量预留一定时间,提前办理,防止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国Ⅰ排放标准汽油小汽车”注销等手续,导致失去更新指标资格。同时,车主还应当自完成注销登记、转移登记或者迁出本市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责任编辑:刘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