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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标类案件占深圳知识产权案件八成 网络售假已成一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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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标类案件占深圳知识产权案件八成 网络售假已成一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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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深圳市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中心成立十年来的工作成果。


座谈会现场

深圳新闻网11月27日讯(记者 张玲)深圳作为创新之都,对知识产权采取最严保护措施。11月27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深圳市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中心(简称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成立十年来的工作成果。据介绍,2008年至2018年8月,深圳检察机关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审查逮捕案件4105件7730人,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审查起诉案件3712件6447人,其中不批捕854件2133人,不起诉261件593人。

2008年第十届高交会期间,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研究中心应运而生。2017年6深圳市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中心在民政部门正式注册成立,明确中心为非营利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为市人民检察院。

至此,研究中心实现了身份上的华丽转身:由临时机构转变为公益性、开放性社会组织;工作内容由单一的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扩展到民事、行政与刑事法律保护全覆盖,服务范围延伸至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学术研讨、专题调研、对外交流等8项内容。同时,中心选举成立了理事会,对研究中心章程、经费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推动研究中心的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 

记者了解到,中心成员单位从2008年的14家发展到如今的28家,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市科技创新委、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联、市律协等6家单位成为研究中心的支持单位。


工作报告页面

中心的工作报告显示,从这十年的办案类型来看,知识产权犯罪类型和涉案领域集中。侵犯商标类犯罪案件占总数的80%,绝大多数涉及国内外知名企业与品牌,如微软、茅台、LV、iphone等。有不少案件直接侵犯深圳本地知名企业的知识产权,如假冒华为公司商标、侵犯中兴公司商业秘密、外挂腾讯公司软件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主要集中在电子、文化、技术等领域,通讯业、酒业、服装业等行业案件多发,其中,涉及手机侵权类案件最为突出。

此外,商标类案件集中在福田区,并辐射周边地区,主要原因在于福田区华强北是深圳的电子产品集散地;商业秘密类案件集中在南山区一带,主要原因在于南山区是深圳高新技术企业集散地,侵权对象呈明显的地域性特点。多数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呈现团伙作案、多人犯罪的趋势,以夫妻式、家族式、同乡式、企业式等共同犯罪居多。据统计,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共同犯罪比例接近50%。

与此同时,重大、新型犯罪频发,给司法办案带来极大挑战。2008年以来,深圳检察机关办理的重大案件有的涉案金额数千万乃至上亿,部分案件在全省、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新型案件时有发生。如2008年福田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等11人侵犯著作权案涉案金额高达8.6亿元人民币,为当时国内最大的跨国盗版高品质软件刑事案件。2015年至2016年南山区检察院办理的罗开玉等人侵犯著作权案,侵权对象为集成电路芯片只读存贮介质ROM中固化的软件著作权,与传统著作权案件有显著区别。

此外,犯罪呈现网络化、产业化趋势,尤其是网络售假呈现“一条龙”模式,犯罪分子通过网络发布广告、联系购买者、购买上下游产品、进行网上银行交易,并通过物流发货,极具隐蔽性,加大了打击难度。与网络相关的侵犯著作权犯罪也增多,通过网络传播他人作品,复制游戏源代码,制作、销售网络游戏外挂程序等侵犯著作权案件不断增多。通过网络泄露商业秘密的案件时有发生。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深圳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深圳市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中心法定代表人李荣斌表示,该中心将立足检察职能,认真落实即将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积极探索完善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方式方法,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努力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孙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