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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老旧营运客货车提前淘汰办法补贴奖励23日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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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老旧营运客货车提前淘汰办法补贴奖励23日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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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交委编制的《深圳市老旧营运客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7-2020年)(征求意见稿)》公布,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原标题:老旧营运客货车提前淘汰办法补贴奖励昨起公示

深圳晚报2018年11月24日讯 昨日,市交委编制的《深圳市老旧营运客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7-2020年)(征求意见稿)》公布,并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办法,2017年7月1日(含)后具有深圳市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运营客货车,包括中型载客车、大型载客车(含特大型)两类老旧营运客车,以及普通货车、自卸货车、集装箱牵引车、罐式车、危运车、专项作业车、搅拌运输车七类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淘汰将获奖励补贴。

办法中所称的老旧营运客货车是指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营运类汽油客货车;2007年7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且排放标准高于国Ⅱ的营运类汽油客货车(以下简称 A类车);国Ⅲ排放标准的营运类柴油客货车;经技术鉴定为环保关键部件缺失且未进行技术改造的排放标准高于国Ⅲ的营运类柴油客货车(以下简称 B类车)。

根据办法,提前淘汰是指在国家强制报废标准年限提前1年以上(含1年)进行淘汰。淘汰包括因报废办理了注销登记(简称报废淘汰)和因转出我市在车辆管理所办理了转出登记签注手续(转移登记或变更登记)且在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办理完转入登记签注手续,车辆登记为非粤 B牌(简称转出淘汰)。

根据办法,淘汰方式拟采取逐步退坡的方式引导提前淘汰,按每半年为一个阶段分步实施。也就是说,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第一阶段。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为第二阶段。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为第三阶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为第四阶段。第二至四阶段的补贴标准分别比第一阶段补贴标准退坡10%、20%、30%。具体标准将以市政府批复后公布的为准。

深圳晚报记者 董玉含

[责任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