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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出国内首个废旧织物回收利用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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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出国内首个废旧织物回收利用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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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牵头制定了国内首个针对垃圾分类单一类别的地方标准《废旧织物回收及综合利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自2018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原标题:深圳推出国内首个废旧织物回收利用地方标准

晶报2018年11月16日讯 废旧织物回收是深圳市生活垃圾分流分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日前,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牵头制定了国内首个针对垃圾分类单一类别的地方标准《废旧织物回收及综合利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自2018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废旧织物回收及综合利用规范》主要内容为研究废旧织物分类回收管理的标准化工作内容,规定了废旧织物回收、暂存、分拣、贮存、清洗消毒、再生利用、处理处置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废旧织物回收企业和综合利用企业的有关经营活动。

其中,规范明确指出废旧织物综合利用企业的工作场所包括废旧织物贮存区、预处理区、再生利用工作区、打包区、成品区,应不少于800平方米,消毒区不少于200平方米。累计废旧织物综合利用企业面积应不少于1000平米。

关于废旧织物的回收,规范要求一个独立的住宅区应至少设置一个废旧织物回收箱,回收箱服务区域住户超过500户时可根据废旧织物实际产生情况增加。箱体应统一标识,外观包含分类类别、标志、投放指引、处理流程、回收企业联系方式、监管电话、箱体编号等基本要素。

废旧织物回收企业需要提供免费预约回收服务。运输车辆应保持清洁,厢体密封,并统一标识分类类别、标志、回收企业联系方式、监管电话、车辆编号等基本要素。废旧织物极易燃易潮,故暂存场所应保持通风、干燥、防火、防潮,并按相关标准配备相应的消防安全设备、采取防火防雷措施,设施外墙、顶棚以防止室外天气如雨雪天影响织物的存放。

废旧织物可按破损度、污染程度、价值等进行初次分拣,破损度小且污染程度低、具有穿用价值的服饰类废旧织物可再使用,具有可再生利用价值的废旧织物进行再生利用。

关于再生利用,规范要求对于可再使用的废旧织物要清洗消毒,然后根据纤维品种、颜色、含杂情况等进行分类,对废旧织物辅料如金属拉链、纽扣等应先分类拆除。再生利用可采用机械法、物理法、化学法,再生利用方法应根据废旧织物的颜色、原料成分、再生成本进行合理选择。废旧织物综合利用企业应配备除尘装置对再生利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行处理,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对于不具有再生利用价值的废旧织物,规范要求对于破损和污染程度严重的,应运输至生活垃圾焚烧或卫生填埋设施进行处理处置;作为危险废物的废旧织物应单独运输至城市危险废物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置。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禁止将废旧织物直接运输至生活垃圾焚烧或卫生填埋设施进行处理处置。(记者 吴建升)

[责任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