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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销售旗号实施“拉人头”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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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销售旗号实施“拉人头”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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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打着销售洗发水、沐浴露、酒水等各类货物旗号的传销犯罪团伙近期在龙华区进行“拉人头”传销违法犯罪,龙华警方迅速出击,一举端掉该传销团伙。

原标题:打着销售旗号实施“拉人头”传销

6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深圳新闻网讯 一个打着销售洗发水、沐浴露、酒水等各类货物旗号的传销犯罪团伙近期在龙华区进行“拉人头”传销违法犯罪,龙华警方迅速出击,一举端掉该传销团伙。目前,警方已对6名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

今年8月,龙华区刘先生发现其姐姐刘某芳行为异常,经过多次耐心的谈话交流,发现刘某芳陷入一个打着“香港某有限公司”旗号的传销组织,已向对方交付35000元。

刘先生随后将该情况反映给龙华公安分局大浪派出所。接报后,龙华警方迅速组织警力开展缜密侦查。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掌握到了该传销组织拟在大浪义乌某处进行集体“授课”的具体时间。8月13日,龙华分局迅速出击,将75名正在集体“上课”的涉案人员带回大浪派出所调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李某某、张某、李某艳、陈某婷、李某斯均为该“香港某有限公司”成员。该公司以虚高的价格对外销售洗发水、沐浴露、酒水等各类货物,并规定缴纳5000港元购买公司任意货物可以成为公司“20”级会员,缴纳60000港元购买公司任意货物可以成为“38”级会员。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婷等6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刑事拘留,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记者上官文复通讯员匡金营)

[责任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