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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开展首次“盖停”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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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开展首次“盖停”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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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运输管理秩序,从严查处机动车在全市重点区域、交通繁忙路段以打开车尾箱、车牌位置站人等方式遮挡号牌,以逃避交通监管的违法行为,深圳交警于11月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首次“盖停”违法统一行动。

原标题:深圳交警开展首次“盖停”整治行动

抓拍打开车尾箱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 一天查处32宗

深圳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运输管理秩序,从严查处机动车在全市重点区域、交通繁忙路段以打开车尾箱、车牌位置站人等方式遮挡号牌,以逃避交通监管的违法行为,深圳交警于11月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首次“盖停”违法统一行动。截至8日17时30分,全市共查处32宗此类违法。

8日9时许,龙岗交警大队通过视频巡查发现在龙飞大道大运地铁站路段,一辆粤BZ50X7的私家车在路边停靠近5分钟,司机开车门坐在驾驶位,而车辆后车厢盖也一直打开状态。随即,龙岗大队安排警力前往,将车主路某传唤至大队进一步调查。路某称自己在等朋友搬货物到车上,害怕路口监控拍到,于是打开后尾箱逃避电子眼。随后交警对其予以警告的处罚,深晚记者了解到,这也是全市首宗因“盖停”被罚的案例。

9时50分许,宝安交警大队通过监控视频发现两台私家车在宝石西路汽车站门口违法停车,并打开后尾箱盖躲避视频监控抓拍,涉嫌遮挡机动车号牌行为。宝安交警大队随即安排民警到达现场对两辆违法车辆进行查处,执勤民警现场依法对其进行处罚。两位司机均表示已认识到自己的违法事实及危害性,以后再也不会犯这种错误。

为了保障行动查处效果,深圳交警采用视屏抓拍+铁骑巡查、无人机+隐形战车等方式,重点查处交通繁忙路段、地铁站、公交站、机场、口岸、码头等区域,行为人通过故意打开车尾箱、车牌位置站人等方式逃避交通监管的违法行为。被查实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扣留该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六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行为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起每次处一万元罚款。

深圳交警表示,广大市民可通过深圳交警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对在地铁站、公交站、机场、口岸、码头等公共交通区域,机动车驾驶人通过故意打开车尾箱、车牌位置站人等方式逃避交通监管的违法行为出现较多的情况进行举报。下一步,交警也将对“盖停”举报纳入有奖举报范围,每宗经查实拟奖励100元。

新闻辞典“盖停”违法

指的是妨碍交通监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传统意义上用纸片、光盘等物品遮挡,用泥巴污损号牌,不悬挂或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等情形,也包括为逃避交通监管,通过打开后尾箱盖、在车牌号码前站人等方式的违法行为。 (记者马超)

[责任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