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坂田一男子擅自占用公共绿地 被罚3.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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坂田一男子擅自占用公共绿地 被罚3.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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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绿地是一个城市发展的重要资源,需要广大市民的共同爱护。经查证,该行为属于擅自占用公共绿地,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相关规定,经测量占用面积为19.8平方米。

原标题: 坂田一男子擅自占用公共绿地 被罚3.96万元

深圳新闻网讯  近日,坂田街道执法队四中队在辖区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位于马安堂社区永香路与联光路交汇处一块公共绿地部分草皮不翼而飞,黄土裸露,绿地面积出现“缩水”。这一现象,引起了执法人员的高度关注,便立即拍照取证,展开深入查处。通过无人机航拍和人巡跟踪等多种方式,最终锁定了违法当事人。

经查证,该行为属于擅自占用公共绿地,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相关规定,经测量占用面积为19.8平方米。坂田街道执法队遂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做出如下处罚决定:责令停止施工,于2018年10月25日前限期恢复原状,并根据该条款的规定,给予3.96万元的行政处罚(占用每平方米二千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同时,鉴于罚款金额较大,坂田街道执法队组织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当事人书面放弃了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并已自觉缴纳罚款和完成复绿。

做询问笔录时,当事人表示:“我看这个绿地平时很少有人‘光顾’,我就打算圈起来进行硬底化,以后方便停车。没想到,一开工,就被执法人员叫停了。我保证以后再也不会为了自己的一点小方便去擅自占用公共绿地。”(记者 朱良骏 通讯员 胡渊博)

[责任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