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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采购深圳地铁拉手广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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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采购深圳地铁拉手广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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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市文体旅游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采购深圳地铁拉手广告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予以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市文体旅游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采购深圳地铁拉手广告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予以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深圳地铁拉手广告采购

二、项目概况

根据2018年我局旅游宣传推广工作安排,我处今年重点结合深圳机场、深圳火车站、深圳地铁和主要电视媒体等优势广告资源,着力打造“从深圳出发,看世界”旅游品牌。为进一步推进“从深圳出发,看世界”主题活动,带动深圳旅游形象宣传,我局拟采购深圳地铁拉手广告,利用地铁拉手等地铁车厢内宣传设施,开展立体化旅游形象推广,进一步提升深圳旅游竞争力。

为大力宣传“从深圳出发,看世界”主题旅游品牌,结合深圳地铁客流量超600万人次、运营时间长、受众人群相对高端、广告到达率较高等特点,我局拟选择在深圳地铁1、2、4、11号线投放“从深圳出发,看世界”旅游形象宣传广告,每条线路投放4-6列地铁,投放期时间为一个月。

项目投标人应按项目要求,提出具体广告投放的实施方案及具体线路及车厢拉手广告报价,阐述拉手广告制作方案及图片设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深圳地铁拉手广告的代理权或为深圳地铁广告代理商;

2.业内品牌和口碑良好,近三年内无严重违约及其他重大问题的情况;

3.近三年来有承担过市级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的广告投放项目工作的优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采购预算

30万元人民币。

五、项目要求

1.结合我局选定的深圳地铁1、2、4、11号线车厢,科学制定深圳地铁拉手广告投放计划,于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开展有关广告形象宣传;

2.根据我局要求,设计并制作符合深圳旅游形象宣传的地铁拉手广告;

3.保证“从深圳出发,看世界”主题的深圳旅游形象宣传地铁拉手广告投放时间和推广效果;

4.接受我局对项目内容、进度等方面的监督各管理;

5.投标总结不得超过项目预算;投标总价低于财政预算限额的70%,未做出报价合理性说明的,评委会有权认定为该报价低于成本价,并按投标无效处理。供应商的报价说明是否合理,由评委会判定。如该报价成为中标价格,该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

6.项目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之内完成。

六、投标事项

本项目实行现场纸质投标。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10月30日前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1112房,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投标资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虚假信息,将取消投标资格。

七、评标事项

项目采用综合评标办法,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召开评标会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者,并将结果通知中标单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小姐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1112房

邮政编码:518000

传真电话:88123386

联系电话:88125386

邮箱:zmeng@szwtl.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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