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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3万多元债却要还80万元款 法院庭审揭秘“套路贷”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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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3万多元债却要还80万元款 法院庭审揭秘“套路贷”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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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近期关于“套路贷”的新闻屡见报端,甚至有报道一女子借4万变成150万债务被逼跳楼,这就是令人谈虎色变的“套路贷”。

近期关于“套路贷”的新闻屡见报端,甚至有报道一女子借4万变成150万债务被逼跳楼,这就是令人谈虎色变的“套路贷”。“套路贷”的实质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已具备知识型犯罪的雏形。10月18日,一起“套路贷”案件在罗湖法院开庭审理,7名被告出庭受审。庭审揭秘了“套路贷”的套路。

诱骗借款套取保证金手续费

起诉书指控,2014年,被告人高某在本市注册成立一金融服务公司,从事民间放贷金融服务,后因资金不足,2017年6月与欧某某约定,欧某某为高某公司提供资金,每月赚取3分的利息。同年7月初起,高某先后纠集其他几名被告人,打着民间放贷的幌子,对借款人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行为。他们的分工很明确,高某作为公司法人代表,在该犯罪团伙中负责全面管理和幕后指挥,其他被告则分别负责寻找借款人、签订合同、敲诈勒索和善后。

该犯罪团伙会找一些贷款信用差、房产已多处作抵押及急需现金的借款人,然后由业务员到借款人家里考察房产、进行公证,由此骗得借款人的信任。

高某得知借款人上钩后,即安排手下假扮成出资方与借款人签订空白借款合同、承诺函、提前还款协议等。同时,为了后续的虚假诉讼,他们会通过交替转账方式,给借款人账户转入远高于实际借款额的资金,并写进借款合同。

其后,该团伙成员让借款人将高出实际借款额部分即时转回给其指定的同伙账户,然后利用借款人急需现金的心态,以需先交付保证金、利息、手续费给公司做账为借口,诱骗借款人将刚收到的实际借款额中大部分资金取现,并交付给跟单业务员。业务员收取现金后,会以各种理由支开借款人并偷偷溜回到公司,高某随即将此笔款与参与作案的同伙分赃。

通过法院起诉逼借款人还债

随后数日,高某的弟弟高某2(被告之一)会安排业务员打电话给借款人,以各种理由拒绝放贷。接着,高某2便安排业务员冒充出资人打电话给借款人,以查询到借款人隐瞒负债为由认定借款人违约,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并以法院起诉、查封房产相威胁,勒索虚高过账金额的款项。

在多次勒索未果的情况下,高某便告知欧某某称借款人有赖账行为。欧某某为了能追讨回更多的债务,合伙与高某等人以实际未履约的借款合同、虚假证明等资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试图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获得向借款人过账金额的款项。

案情显示,高某犯罪团伙在两个月内共作案12单,他们到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的金额,跟借款人实际拿到的借款金额差距巨大。如杨某花实际借款13.4万元,却被索要本金75万元人民币及利息;邓某科、邓某杏实际借款5.3万元,却被索要本金5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曹某盈实际借款仅3.38万元,却被索要本金8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

3.38万元借款是如何变成80万元巨债的

高某犯罪团伙具体是如何给借款人一步一步套上巨额欠款枷锁的?

以被害人曹某盈的案子为例。2017年7月中旬,被害人曹某盈通过中介找到被告人李某放(高某手下业务员)意欲借款,后李某放对曹某盈的房产进行了考察、公证,并伙同其他几名被告人与曹某盈签订了空白合同、承诺书、提前还款协议。

然后,他们以交替转账的方式制造了曹某盈名下银行账户有80万元人民币的虚高进账记录,同时以收取保证金、利息、中介费等为由向曹某盈索取现金和转账,曹某盈实际借款仅3.38万元。

此后,他们以各种理由拒绝按约定放款,以曹某盈隐瞒负债已构成违约为由要求其提前还款,并以法院起诉、查封房产威胁,向曹某盈勒索20万元。勒索未果后,嫌疑人方某然(另案起诉)向罗湖法院起诉被害人曹某盈,并对曹某盈名下房产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曹提前归还借款本金80万元及利息。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记者 王若琳 通讯员 罗云)

[责任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