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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贷款发放资金破千亿 助18.2万家庭圆安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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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贷款发放资金破千亿 助18.2万家庭圆安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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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贷款业务自2012年9月上线以来,深受社会各界和缴存职工的欢迎。随着深圳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深入实施,市公积金中心将不断推出创新便捷的贷款服务,让更多缴存职工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实惠。

  深圳公积金贷款业务自2012年9月上线以来,深受社会各界和缴存职工的欢迎。截至2018年8月底,我市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超1074亿元,支持职工购房1738万平方米,助18.2万户职工家庭在深圆梦安居。

  主要支持刚需家庭购房 着力减轻职工经济压力

  截至2018年8月底,我市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中,84.4%为购买首套房贷款,平均购房面积82平方米;15.6%为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改善型需求),平均购房面积89平方米。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支持了普通职工家庭对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住房消费的刚性需求。

  目前,5年以上商业住房按揭贷款基准利率为4.90%、5年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按照上述利率水平,职工申请90万住房公积金贷款借30年,相比同期同额度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能为借款人节省约31万元利息,大大降低了职工的购房成本。截至2018年8月底,我市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总期限内预计为职工累计节约利息支出高达400多亿元。

  贷款申请门槛较低 资金充裕应贷尽贷

  自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上线以来,市公积金中心为所有缴存职工提供了完善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对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均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实现“应贷尽贷”,从未出现贷款需轮候的现象。

  目前,我市多家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额度紧张,放贷速度趋于缓慢,部分银行已出现排队等“贷”现象。与商业住房贷款相比,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充裕,利率优惠、发放稳定,符合条件的职工都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服务流程不断优化 服务效率不断提升

  为拓宽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渠道,提高办事效率,从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运行以来,市公积金中心不断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材料,着力提升职工的获得感。

  ——优化流程。2013年5月,将一手房和保障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下放到7家受托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办理网点由市公积金中心3个管理部拓展到遍布全市的上百个银行网点,极大方便职工就近办理。2015年8月,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也下放到受托银行办理,并在原有7家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基础上,新增3家受托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受托银行网点也扩展至400多家。自此,除异地贷款等特殊贷款情形外,其余公积金贷款类型均可在银行申请办理,无需在管理部和银行之间往来奔波。市公积金中心通过加强对受托银行服务的监管和考核,进一步提升公积金贷款服务质量和水平。

  简化材料——自贷款业务上线以来,逐步取消多项业务办理材料,职工不用再到相关政府部门打印非户籍职工家庭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无需再单独签署抵押声明书、单身声明书、面签申明书、共同申请人承诺书、提前还款承诺书等声明文件,且无需再提供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等,大大减低了职工的办事成本,提高了贷款审批效率。

  创新手段——2016年7月,为适应互联网时代职工移动终端的使用习惯,深圳在全国同行业内首推贷后变更业务微信办理,签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的职工不用再到银行柜面,直接在微信上即可办理缩短还款期数、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变更还款日或还款方式、对冲还贷等5类贷后变更业务。

  加强监管——为切实维护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从2018年1月起,我市推出六项维护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权益的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拒绝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机构依法进行查处。

  自2012年9月上线以来,深圳公积金贷款业务通过政策创新、服务创新, 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帮助18.2万缴存职工家庭圆梦安居,切实提高了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随着深圳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深入实施,市公积金中心将不断推出创新便捷的贷款服务,让更多缴存职工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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