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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一男子在客厅里给电动车充电,结果被拘留了10天!

2018-10-11 14:34来源:壹深圳

据了解,租客张某在坪地一家企业工作,上班前将电动车电池拿出来放在客厅充电,结果11点多电池发生爆裂引起火灾,火灾发生时,张某妹妹正在家里睡觉,消防员及时将其妹妹救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坪地派出所依法对张某的过失引起火灾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接下来还将约谈追究房东责任。

警方提醒:电动车应在专门区域充电。一旦因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责任人将面临行政拘留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电动车严禁入户充电

可还是有些人心存侥幸

将电动车贸然

搬进楼道、室内进行充电

一旦电池爆燃

又将是一场火灾事故

屡见不鲜的电动车火灾事故教训

告诉你我

安全隐患存在不得半分侥幸

在加强自身安全意识的同时

希望拥有电动车的你,也能做好以下这些事情

[责任编辑:何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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