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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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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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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下称《办法》)日前出台,选择海葬、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葬,最高可获奖励 3000元。逝者生前为非深圳市户籍人员的,不享受节地生态安葬奖励,但经办人可以免费参加节地生态安葬活动。

  《深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下称《办法》)日前出台,选择海葬、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葬,最高可获奖励 3000元。这是记者昨天从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的。

  节地生态安葬是指骨灰海葬和通过撒散、深埋等不保留骨灰、不留标识、不单独留名的草坪葬、树葬等生态葬式。节地生态葬的奖励标准为:骨灰海葬按每具骨灰3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其他节地生态安葬按每具骨灰1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根据《办法》,享受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应符合下列条件:1、逝者生前为深圳市户籍。2、逝者生前已通过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委托办理节地生态安葬事项等方式作出愿意参加节地生态安葬的表示,或者其亲属、法定监护人对参加节地生态安葬无异议。3、参加深圳市、区民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节地生态安葬活动。逝者生前为非深圳市户籍人员的,不享受节地生态安葬奖励,但经办人可以免费参加节地生态安葬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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