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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提名2018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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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提名2018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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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于10月10日启动,现将我委提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申请单位按照省科技厅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预通知》及附件的要求(参见广东省科技厅官方网站(http://www.gdzwfw.gov.cn/),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然后依次点击“切换区域和部门”—“省科技厅”—“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填写。获得本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符合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我委将给予配套奖励。

  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于10月10日启动,现将我委提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申请单位按照省科技厅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预通知》及附件的要求(参见广东省科技厅官方网站(http://www.gdzwfw.gov.cn/),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然后依次点击“切换区域和部门”—“省科技厅”—“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填写。

  二、深圳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优先提名。

  三、我委不予提名的项目包括:

  (一)已获得国家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

  (二)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列入科技诚信异常名录的;

  (三)申请资料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

  (四)公示拟提名,存在异议但未妥善处理的。

  四、各完成单位、各完成人的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在申报前,应按省科技厅的通知要求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过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人选)方可申请。

  五、提名时间安排

  (一)受理系统开放时间: 10月10日9:00;

  (二)完成单位网络提交截止时间:10月30日23:59;

  (三)提名者网络提交截止时间:11月15日23:59;

  (四)书面材料送交我委的截止时间:11月23日12:00。

  六、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一)经我委在网上审核并填写了提名意见后,完成单位方可生成正式版的PDF格式提名书;

  (二)完成单位须备齐书面材料1套,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为该项目正式版PDF格式的打印件,必须与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不得再自行修改。完成人必须亲笔签名,完成单位名称必须与法人单位公章一致

  附件可以是扫描打印件或复印件,内容应与系统上传内容一致,不得擅自增加或删减,其中《推广应用证明》、《同意不参与报奖声明》必须提供原件;

  (三)请务必于11月23日(星期五)12时前交至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1080室,逾期不予受理。未按期提交书面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七、获得本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符合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我委将给予配套奖励。

  八、联系电话:88103475、88102264、8810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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