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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过节要加班 ? 加班费这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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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过节要加班 ? 加班费这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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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即将到来,很多人已经做好了旅行或返乡的计划。但是对于那些即将在工作场所度过长假的人而言,如何把这个假期过得既充实又有"钱途"就十分重要了。

原标题:国庆过节要加班?加班费这样算

深圳新闻网讯 国庆节即将到来,很多人已经做好了旅行或返乡的计划。但是对于那些即将在工作场所度过长假的人而言,如何把这个假期过得既充实又有"钱途"就十分重要了。按国家规定,国庆加班是有加班工资的,那么相关条例是如何规定的呢?

深圳市人社局表示,结合《深圳市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以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这样确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或工资表中约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只要计算基数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该约定有效;如没有约定,计算基数等同于正常时间工作的工资,但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标准工时制的加班费计算公式为:工作日加班费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21.75÷8×加班小时数 ×150%;休息日加班费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21.75÷8×加班小时数 ×200%;法定日加班费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21.75÷8×工作小时数 ×300%。

目前,深圳最低工资已调为2200元 /月。以此为例,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10月1日至10月3日,三倍工资加班:2200 ÷21.75 ×300% X3≈910.3元;10月4日至10月7日,两倍工资加班:2200 ÷21.75 ×200% X4≈809.1元。也就是说,如果国庆假期7天全加班,那么我们最少可以领到1719.4元。而这仅仅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算的。

同时,市人社局提醒,加班的同时还有知道加班工资的三个误区。首先,法定日不可以用补休代替加班工资,企业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假日上班应支付加班工资。其次,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200%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最后,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此外,劳动法上并没有"值班"这个概念,一般认为,值班和加班的区别主要在于工作强度、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场所等方面的不同。如果用人单位借"值班"之名行"加班"之实,实际上从事的是经营生产性工作,劳动者可以尝试用合法手段主张加班费。(记者许娇蛟)

[责任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