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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口价”打包付费撬动医改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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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口价”打包付费撬动医改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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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住院DRG收付费,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利益相关方协商定价的机制,形成符合地方实际的收付费改革路径和模式,是深化医改的一个大方向。

探索住院DRG收付费,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利益相关方协商定价的机制,形成符合地方实际的收付费改革路径和模式,是深化医改的一个大方向。

■深圳特区报首席评论员姚龙华

输了多少液,用了什么药,每项价格是多少……以往住院结账时,长长的项目清单让人眼花缭乱。今后,情况会有变化。新一期政府公报显示,新出台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办法(试行)》,对各病组付费标准确定规则、医疗服务协议有效期等作出规定,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一口价”打包付费将逐渐成为常态。

基本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连接患者、医疗机构和政府补偿的重要政策枢纽,对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推动深化医疗改革具有重大杠杆作用。DRG收付费即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是将同质的疾病、治疗方法和资源消耗相近的住院病例分在同一组,确定好每一组的打包价格,制订医保支付标准。DRG已在全球40多个国家广泛应用于医疗质量控制和医保支付领域,是目前国际上公认最先进的支付方式,也是控制医疗费用最有效的一种方法。

相比目前主流的按项目收付费,DRG收付费是一个本质性的变革。DRG收付费实行“总额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方式,患者使用的药品、耗材和检查都成为诊疗服务的成本,而不是医院的利润。如此一来,不该吃的药不会开,不必要的检查不再做,医院的医疗行为将实现价值回归;医生不再关注“创收”,而是更注重医疗服务的规范、质量和安全;患者不容易被各种唬人的诊疗项目忽悠,经济负担会相应减轻;医保资金能更好地用在“刀刃”上,费用增长幅度和支出可预期、可控制。

探索住院DRG收付费,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利益相关方协商定价的机制,形成符合地方实际的收付费改革路径和模式,是深化医改的一个大方向,是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力推的一场“重头戏”。去年6月2日,国家卫计委在深圳召开DRG收付费改革试点启动会,深圳被列为全国三个试点城市之一。

其实,为了在DRG收付费改革中“尝鲜”,深圳做了大量前期准备。早在2016年5月,“深圳市DRGs研究与应用中心暨国家CN-DRGs深圳协作组”成立,开展病案首页数据标准化、格式化、信息化,以及病案数据的分组和分析等基础工作。去年12月,《深圳市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改革试点方案》正式印发,并选定5家市属公立医院和4家区属公立医院进行试点。如何将试点搞好,在全市乃至更大范围推广,正是此次出台的试行办法重点关注的。

DRG“一口价”打包付费对深圳来说毕竟是个新事物,要做好不容易。无论是科学制定具体的疾病诊断分组,还是合理确定各病组收付费标准,抑或是完善与支付方式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都是有较大难度的。此次出台的试行办法,目的就是破题、支招。比如,在各病组收付费标准上,根据试点医院近3年所有患者就医的历史数据,结合临床路径,综合考虑各级各类医院之间差异和参保人接受程度,与试点医院谈判确定,办法很具体,可行性较强。

DRG收付费改革要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还有不少“痛点”要治愈。比如,DRG收付费可以避免过度医疗,但也有患者担心医院为了结余该用的不用、该查的不查,导致“医疗不足”。如何完善配套考核措施,强化对医疗质量控制的规范,显得尤为必要。再如,DRG体系建立后需要大量的统计数据作为评价支撑,如何补上精通统计和医疗业务的综合性人才的缺口,实现医学信息标准数据的规范化,为临床决策、医疗质量监管、辅助科研、个性化治疗等提供有力支持,也是一个值得“特殊照顾”的关键问题。

[责任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