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灾险保什么?
2017年12月29日,深圳市民政局局长廖远飞、共保单位首席承保机构中国人寿财险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张端书,代表双方共同签署了《2018年度深圳市巨灾保险协议书》。
该协议书根据深圳市自然灾害、地理地质条件、人口规模和结构及核安全风险等特点,将保障范围覆盖到“15种灾害及其次生灾害”造成的人身伤害、房屋损失补偿等,人身伤害救助对象覆盖到“当灾害发生时处于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自然人,包括常住人口以及临时来深圳出差、旅游、务工、抢险救灾和见义勇为等人员”。
其中,每人最高可获得10万元赔偿;房屋损失补偿针对自然人所拥有的位于深圳市辖区范围内的住房,当自然灾害导致住房全部或部分倒塌,或出现危及正常使用的房屋建筑或构建物结构安全隐患的情形,按实际损失进行补偿,每户最高可获得2万元赔偿。
注:上述保障限额均为每次灾害的救助金限额,一年内如有多次灾害,每次灾害的限额单独计算,不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