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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被女友夺走还被迫写下30万欠条 龙华男子懵了!

2018-09-20 07:39来源:深广电第一现场

今年年初,家住龙华的王先生买了一辆车。这车才刚开了没多久,却被人给强行开走了。据王先生说,打他这辆车主意的,不是别人,很可能就是他的女友小陈。王先生告诉记者,现在他除了车要不回来以外,反倒还无故欠了女友将近四十万元。而感情这笔账,更是怎么也算不清。

王先生和女友小陈五年前相识,一直都是同事关系。到了2015年,两人走到一起成为了情侣。王先生也一直把女友当做要结婚的对象,每年春节都带女友回家。但是王先生表示,他女朋友的爸妈却一直不知道有他这个男朋友。所以他想见女朋友爸妈,但是他女朋友并不答应。

今年年初,王先生打算买车,也是为两人今后结婚做准备。女友小陈很支持,还拿出了四万元给王先生。今年六月,因为琐事争吵,小陈离开了两人的家。在王先生的不断挽回之下,小陈才回到了王先生身边。可是小陈在回来的同时,提出了一个条件,要王先生给她写一张12万元的欠条。然而写给小陈以后那天晚上她在家里住,第二天王先生去上班了,回来的时候就发现她的行李箱不见了。

几天后,小陈主动找到了王先生,两人约在南山的一家餐馆见面。王先生来到了餐馆,却发现包厢里有几个陌生的男子。其中一名男子要求王先生拿出十万元作为与小陈的分手赔偿,王先生拿不出来,对方便提出让王先生写一张10万元的欠条。王先生又写了一张,是被迫的。他女朋友跟他说她爸爸知道他们在一起了。

三年的感情为何会走到如此的状况?几天后王先生再次约小陈出来见面,没想到还没跟小陈说上几句话,几名陌生男子竟然再次出现。不仅把王先生打了一顿,还让他再写了一张欠条和委托卖车的协议。王先生说共逼迫他写了三张欠条,金额一张是十万,一张是十万八千八,还有一张是十二万,还有一张合同(协议),是小陈可以拿他的车子去卖的合同(协议)。

到了七月中旬,王先生发现自己的车已经被人从南山的停车场开走了,而把车开走的人,正是小陈的父亲。为了把车要回来,也为了弄清楚两人这段感情到底怎么回事,王先生去了小陈在陆丰的老家,并见到了小陈的父亲。小陈的父亲要求王先生拿出十万元才能把车开回去,但是这笔钱不是小数目,王先生一时也拿不出来。一言不合之下,小陈的父亲把王先生给打得进了医院。

对此,《法观天下》法律援助律师张晶建议,如果王先生有证据证明,委托卖车的协议是当初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王先生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张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贷关系会以实际发生的来认定,如果双方之间没有相应的往来记录,即使对方有借条也不能直接认定存在借贷关系。

随后记者也拨通了王先生女友小陈的电话试图了解情况,但是小陈却不愿沟通,匆匆挂断了电话。张晶律师认为,王先生的车是抵押贷款买的,车辆本身也是抵押物。而车辆的所有权到底归谁,在双方的合同里面是没有规定。建议王先生首先还是应该先向公安机关报警,证明车辆已被他人扣押。

第一现场记者邓乔

[责任编辑:施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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