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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辅警改革的样本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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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辅警改革的样本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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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立法,辅警被赋予了一定的执法权限,辅警的身份得以明确,还建立了辅警的薪酬保障和职级晋级制度,为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也具有高透明度、高廉洁度的辅警队伍奠定了法治基础。

通过立法,辅警被赋予了一定的执法权限,辅警的身份得以明确,还建立了辅警的薪酬保障和职级晋级制度,为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也具有高透明度、高廉洁度的辅警队伍奠定了法治基础。

训练场上,步伐矫健、号音嘹亮;审讯室里,笔录完整、彰显专业;查封现场,辅警给力、警官得力……9月17日,深圳市实行警务辅助人员改革后招考的首批678名辅警结业上岗履职满月,记者通过走访现场发现,深圳辅警乃至深圳整个公安系统的执法工作很快就出现了新气象、新局面。

新气象、新局面,展示着深圳辅警改革的新成效。

警力不足,是个全国性、甚至是世界性的难题。为弥补警力不足,在欧美等一些发达国家也都在积极建立辅警制度。在我国,辅警人数高达200万人,他们在打击犯罪、维护地方治安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最新数据,深圳市实际管理人口2100万左右,但公安民警总警力不足2万名,警力的缺口也是由4万来名警务辅助人员支撑。

但是,职责权限不明、能力素质偏低、流失率较高、作用发挥有限等带有普遍性的辅警问题,在深圳也有着相同的表现,成为阻碍辅警制度健康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不解决,难点、堵点就会演变成为辅警工作生活中的痛点,既不利于他们安心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不利于深圳的长治久安。

发展中的问题,要用改革的方法来解决。现代社会,法治是基石,是根本。因而,深圳的辅警改革,就从立法入手,充分发挥特区立法权优势,在全国率先破题。2017年8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走在了全国辅警改革的前列。

通过立法,辅警被赋予了一定的执法权限,以前必须由两名警察执行的10多项执法权限,现在一名警察带领一名辅警便可执行,辅警的职责权限分明,辅警执法将更加规范也更加硬气,警力也将得以充分释放;通过立法,辅警的身份得以明确,他们被定义为“非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其履职后果由公安机关承担,有效增强了辅警的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和工作责任感;通过立法,还建立了辅警的薪酬保障和职级晋级制度,辅警地位提升,队伍更加稳定。辅警的招聘录用、执法监管等相关制约机制在深圳的立法中也有规定,为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也具有高透明度、高廉洁度的辅警队伍奠定了法治基础。

立法的顶层设计效果,需要通过实践来检验。一个月前结业上岗的678名辅警,可以说是深圳辅警改革后的首批受益者,也是首批接受检验的辅警队伍。这678名首批改革后的辅警,既当有脱颖而出的荣耀感,更要有任重道远的使命感。在今后维护一方治安的工作中,用踏实的工作态度、高水平的执法能力,接受社会检验,获得群众认可。而这些新辅警上岗任职的单位,也应加强对他们的锻炼,给他们创造茁壮成长的环境和机会;并及时发现、解决他们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制度性障碍,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积累经验。

深圳辅警改革的进展得益于全国公安机关深化改革的大环境,从制度到实践,一步一个脚印,既具深圳特性,也对全局性解决方案的出台具有积累经验、探索道路的先行意义。“雏鹰有梦初展翅,静待他日搏击长空”。今天人们瞩目678名辅警,其实寄寓着对新一代辅警以及新一轮公安体制改革的更多期望。(■深圳特区报评论员赵强)

[责任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