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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代同行的深圳社会主义文化实践

与时代同行的深圳社会主义文化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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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一直是深圳发展的鲜明主题,形成了“以民生为导向、以法治为内核、以文化为载体”的具有浓厚深圳品牌特色的法治标本。

从1994年深圳在全国率先提出依法治市,到1999年提出建设现代法治城市,再到2011年提出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尔后2017年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一直是深圳发展的鲜明主题,形成了“以民生为导向、以法治为内核、以文化为载体”的具有浓厚深圳品牌特色的法治标本。


深圳市普法讲师团在宝安区新安街道海裕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回溯这一法治品牌标本的形成历程,可以描绘出这三个着力点:

第一,整合品牌资源,鼓励、支持、引导各类文化团体和个人参加法治文化建设,创作鲜活的法治文化艺术形象和作品,推出精品、创出品牌,形成法治文化建设合力。全力推进法治文化的实践,“‘12•4’法制大观园活动”“公民法律大讲堂”“校园模拟法庭”“校园法律文化节”等一系列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活动持续不断开展。其中,与民互动的“大众陪审团”大型思辨性公益普法活动特别出色,将专业性和群众性结合起来,达到了让广大市民在思考中学习法律,在法律中学会思考的效果。截至2018年5月,“民断是非”大型思辨性公益普法活动已经举办42期。此外,成功举办了四届“中国法治论坛”,每年吸引国内法律法学界众多名家大咖云集深圳研讨我国法治发展的问题与趋势,使深圳沉浸于深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中。

第二,发挥平台作用,利用《深圳法治》《深圳依法治市动态》和“深圳法治网”作用,使一刊、一报、一网成为深圳市推进法治信息公开,推动全市依法治市工作交流的重要平台。比较有特色的如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与深圳电视台合作推出了众多法治节目,开辟了“代表来了”“律师来了”“交警说法”“阿SIR说交通”“网警在行动”“以案说法”“法律在您身边”“税讯快递”等众多节目,以身边事说法释法,通过个案解读传播法治文化。

第三,强化载体建设,不断加大投入,强化法治文化建设的保障,推进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载体基地建设。代表如南山区法院法律文化博物馆、蛇口法制文化广场、福田区“法治文化基地”等,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为法治文化公共产品和创意机构的孵化、培育、推广基地,成为市民接受法治文化熏陶的教育基地。到2017年底,全市各区均建有区级法治文化公园,许多街道、社区建有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载体,使市民在休闲中学法,在学法中休闲,法治文化融入日常生活。

俨然,通过这一系列举措深圳成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新标本。而今,我国《宪法》已修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也已出台贯彻,深圳市法治文化建设也应有新的方向和动力。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以《深圳文化创新发展2020(实施方案)》为代表,深圳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深耕细作,已然形成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正是深圳法治建设的一个天然的平台和载体。未来深圳市法治文化建设应进一步细化已有的规则,加强它的可操作性,着重提高深圳市民文明素养和培育法律信仰,力求明确市民在六大素养方面所要达到的目标状态和行为标准,在全市掀起了一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潮,传递着深圳公共文明正能量。

文化兴则民族盛,法治兴则国家强。法治文化建设是城市发展的灵魂,关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事业。一直以排头兵著称的深圳自会在法治品牌上继续领跑,刷新下一张属于深圳的法治特色品牌。(作者:邓达奇)


[责任编辑:侯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