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深圳新闻网首页>原创新闻>

随意解除租赁合同 垄断房源……深圳整治十大“楼霸”行为

条评论立即评论

随意解除租赁合同 垄断房源……深圳整治十大“楼霸”行为

分享

9月13日,记者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市房地产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日该委发布《关于开展“楼霸”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深圳新闻网9月13日讯(记者 潘润华)9月13日,记者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市房地产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日该委发布《关于开展“楼霸”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随意解除租赁合同关系、垄断房源等十大类行为将被列为重点整治范围。

据了解,市规划国土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门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的“市规划国土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针对征地拆迁、渔业捕捞、城市更新等七大领域,该委通过日常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挖掘涉黑涉恶线索,进行严厉打击。

据统计,截至9月10日,该委共收到上级交办的7宗涉黑涉恶线索,主动排查出9条涉黑涉恶线索。

值得一提的是,该委还制定了整治“楼霸”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楼霸”专项行动,着力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通过联合现场检查、明察暗访、受理媒体及群众投诉等方式,对开发商销售行为进行监管,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行动中,该委将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确保房地产领域和谐稳定。

据悉,此次“楼霸”专项整治行动将一直持续到年底。根据《方案》,这十类行为将被列为此次整治行动的重点:

1、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随意解除租赁合同关系、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的行为;

2、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房租的行为;

3、房屋租赁、房屋买卖等过程中,利用各种手段骗取高额回扣、吃差价、克扣押金的行为;

4、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的行为;

5、违法违规发放和捆绑租赁贷款等金融产品、非法挪用租赁资金、巧立名目随意收费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6、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通过收取“茶水费”、“好处费”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7、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购限贷政策的行为;

8、为小产权房等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的行为;

9、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的行为;

10、其他涉黑涉恶、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市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该委联合市市场监管委、市住建局等九个部门,于8月3日印发了《关于印发<联合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市范围联合开展了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的专项行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的投机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细致全面的查处。


[责任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