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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关于开展2018年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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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关于开展2018年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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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游乐设施是社会敏感度极高的特种设备。请各辖区于2018年10月9日前汇总上报《在用大型游乐设施信息统计表》,并与2019年7月起,每季度末月24日前汇总上报大型游乐设施整改实施情况,直至全部完成整改。

全市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单位、各辖区局:

大型游乐设施是社会敏感度极高的特种设备。为提升我市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水平,贯彻落实好《广东省质监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粤质监特函201868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及我委年度工作安排,我委决定即日起开展2018年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做好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为准确评估我市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风险,2018年9月3日起,我委委托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游乐设施风险评价总则》(GB/T34371-2017)等规定,对我市所有在用162台A、B级大型游乐设施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将形成安全评估报告。评价期间,请各运营单位予以积极配合,安排专门人员对接,对发现相关隐患应及时整改,给于的建议应予重视。

二、做好乘客束缚装置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全市大型设施运营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联系制造厂家填写《在用大型游乐设施信息表》(一台一表),并于2018年9月30日前上报辖区局。对需要整改的设备,按照《通知》中《大型游乐设施主要乘客束缚装置功能要求》,分类分期整改,欢乐谷、东部华侨城等游客集中的单位应率先完成整改。2019年1月起,检验机构将结合定期检验对所有设备进行确认,未完成整改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请各辖区高度重视此次隐患排查工作,务必将通知下发至本辖区所有运营单位。

三、贯彻落实好《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8408-2018)将于2018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各运营单位应重点学习其中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章节,加强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范好乘客、作业人员等相关人员行为。

请各辖区于2018年10月9日前汇总上报《在用大型游乐设施信息统计表》,并与2019年7月起,每季度末月24日前汇总上报大型游乐设施整改实施情况,直至全部完成整改。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质监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粤质监特函2018682号)

(特设处联系人:徐振;联系电话:83070224;

省院联系人:陈少鹏 ;联系电话0757-6686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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