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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报业集团第十一次公车拍卖

深圳报业集团第十一次公车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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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拍卖公告

深圳报业集团委托深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对19辆机动车辆面向社会进行网上公开拍卖,实行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式现状拍卖(裸车拍卖,不带车牌号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拍卖时间:2018年9月13日(星期四)下午3时,第991期拍卖会。

2、交易网站: http://shenzhena123.com.cn。

3、看车时间:9月10日上午10:00-11:00(集团后勤服务中心的6辆公车)、下午3:00-4:00(发行公司的13辆生产性用车)。

4、看车地点:上午: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大院靠近新闻路的铁皮房前停车场;下午:深圳市宝安区龙华清湖工业园清丽路与清祥路交汇处西南角龙华印务基地地面停车场。

5、竞买人报名:

(1)参与竞买小汽车并且办理深圳市内机动车转移登记的提供深圳市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详见《车辆拍卖竞买须知》)。

(2)保证金:保证金1万元/辆。

(3)2018年9月12日中午12时前将保证金汇入账户:深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账号:44201532700056048244,开户行:建行深圳住房城市建设支行,以到账时间为准(汇款人须与竞买人登记名称一致),并于以上交保证金同一时间前持银行回单及相关有效证件到深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公司联系电话:0755-82095531/82095288转10。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荔大厦七楼。

6、买受人费用:车款;佣金5%(向拍卖公司支付,按成交价格计算);增值税3.36%(按成交价格计算);过户费1200元/辆。车辆成交后,由拍卖公司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

咨询电话:黎小姐83518245,鹿先生23676923。

深圳报业集团

2018年9月4日

附《深圳报业集团第十一次公车拍卖信息表》。

 

 

车辆拍卖竞买须知

说明:1、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不带牌),拍卖人对标的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因深圳实行小汽车限牌政策,以上车辆不带牌拍卖(光车拍卖),买受人只能取得有效汽车增量指标才能举牌应价。过户提档费用1200元/台由买受人承担。车辆如不能办理过户的,我公司与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计利息退回本金给买受人。

3、车辆过户前产生的违章罚款由委托方承担。车辆过户需办理登记证书以及年审、保险、车船税、维修及打码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成交价5%的佣金。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成交价缴交3.36%的增值税费,由我公司代扣代缴。过户提档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6、风险提示:深圳市已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政策,因买受人无法按时提供小汽车指标及其他过户所需证件而导致车辆无法过户的,保证金及成交款等费用将不予退还,同时拍卖行有权根据委托人要求将该车辆重新拍卖,买受人须承担违约责任。


[责任编辑:高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