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促进我市上市公司稳健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工商业用电降成本(2018-2020年)实施办法》等。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王伟中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为抓手,进一步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推动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开放再出发。要大力弘扬改革精神,落实落细中央和省、市各项改革部署,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重点难点问题上来,集中力量打攻坚战,拿出实招硬招,务求措施精准、推进有力,确保改革效果充分体现。要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抓紧完善改革考核评价体系和容错纠错机制,真正让改革者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要用足用好国家赋予的各类改革创新“招牌”,全面发力今年9大类、52项重点改革任务,谋划推出更多叫得响、含金量高的改革举措,以更大胆识、更强魄力把全面深化改革推向深入。
会议指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关键是要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要牢固树立企业至上理念,按照省委十二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九次、十次全会部署要求,对照国家发改委、世界银行等评价指标体系,不断优化完善营商环境。要主动作为,积极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以实实在在的举措促进企业稳健发展,不断筑牢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基。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