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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分“三步走”建成全球创新创意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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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分“三步走”建成全球创新创意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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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谋划到2035年建成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创新创意之都。

 

深圳谋划到2035年建成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创新创意之都。图为南山科技创新区一角。(资料图片)

  

原标题:

深圳市委出台《决定》继续扛起高新技术产业旗帜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深圳分“三步走”建成全球创新创意之都

● 到2022年基本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

 ● 到2025年基本建成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

● 到2035年建成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创新创意之都

 

七大工程二十四项任务

一、实施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攻坚工程,打造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

(一)建立更加灵活高效的科研项目管理体制

(二)优化市场导向的创新资源配置机制

(三)完善价值导向的科技创新评价机制

(四)构建面向全球的开放创新机制

二、实施科技创新能力跃升工程,打造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创新创意之都

(五)实施原始创新“补短板”计划

(六)实施技术创新“登峰”计划

(七)实施高等教育卓越发展计划

三、实施产业结构提质升级工程,打造世界级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地

(八)实施以人工智能为重点的信息经济领跑计划

(九)实施生命经济跨越计划

(十)实施新兴产业集群发展计划

(十一)实施创新型企业精准服务计划

四、实施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示范工程,打造新经济策源地

(十二)实施新技术新产品监管“松绑”计划

(十三)实施新经济应用示范计划

(十四)实施科技成果快速产业化计划

五、实施创新生态全面优化工程,打造国际一流的综合创新环境

(十五)开展“智汇鹏城”行动

(十六)开展科技金融“强服务”行动

(十七)开展科技服务优链行动

(十八)开展创新文化厚植行动

(十九)开展产业空间扩容提质行动

六、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推进工程,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高地

(二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行动

(二十一)开展知识产权创造支持行动

(二十二)开展知识产权运用推广行动

七、实施区域合作示范带动工程,打造服务全国全省协调发展的先锋城市

(二十三)开展携手港澳“共筑智湾”行动

(二十四)开展区域合作“共同圆梦”行动

 

深圳新闻网讯 今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赋予广东“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新使命新担当,明确指出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成为全国的一面旗帜,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面对总书记给深圳出的这道考题,7月17日-18日召开的深圳市委六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深圳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快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实施7大工程、24项重点任务来“破题”,明确未来一个时期推动深圳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时间表、施工图、任务书,支撑深圳继续扛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旗帜、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以创新为主要支撑和引领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奋力向竞争力影响力卓著的创新引领型全球城市迈进,努力成为全球创新版图中的重要一极。

综合分析国际国内和深圳科技、产业发展条件,《决定》提出,从现在到2035年分三个阶段来安排科技创新主要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科技和产业竞争力全国领先,部分高新技术产业领域跻身全球中高端,成为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高地。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4.28%,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0%。

到2025年,基本建成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科技和产业竞争力居国际前列,高新技术产业整体迈向全球中高端,成为推动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

到2035年,建成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创新创意之都,科技和产业竞争力全球领先,高新技术产业引领全球发展,跻身世界创新型城市先进行列。

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攻坚工程:推动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创新源泉充分涌流

围绕“三步走”的目标,《决定》提出实施7大工程,具体包括24项任务。其中,首先提出的工程就是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攻坚工程。《决定》提出,大力推进全面创新改革,率先探索建立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创新管理制度和国际科技合作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建立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推动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创新源泉充分涌流。

该项工程包括建立更加灵活高效的科研项目管理体制、优化市场导向的创新资源配置机制、完善价值导向的科技创新评价机制、构建面向全球的开放创新机制四项任务。其中不乏大胆创新,“探索”一词多次出现,比如创新科研项目的立项、组织、实施、管理机制,建立市场化的项目遴选机制、更具弹性的评审机制、基础研究领域建立包容和支持非共识创新的制度,试点外籍科学家领衔重大科技项目机制,探索建立科研项目经理人制度、科研容错机制等,探索建立科研项目攻关动态竞争机制、科研成果悬赏制度、社会资源参与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支持机制等,建立科研创新失败案例数据库、共性技术产权池,对符合条件的在深企业无偿开放使用;扩大科技领域对外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科研机构参与我市科研攻关,探索建立国际科研信息数据库等。

科技创新能力跃升工程:瞄准科技前沿领域和顶尖水平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

《决定》提出,实施科技创新能力跃升工程,打造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创新创意之都。牢牢把握科技进步大方向瞄准世界科技前沿领域和顶尖水平,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形成更有针对性的科技创新系统布局和科技创新平台系统安排,超前谋划布局影响未来格局的重大创新活动,在若干领域争创全球领先优势,勇当国家“非对称”赶超战略的尖兵。

科技创新能力跃升工程包括实施原始创新“补短板”计划、高等教育卓越发展计划等具体任务,提出要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前瞻布局一批高水平重点实验室;探索设立深圳自然科学基金,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鼓励自由探索式研究等。

产业结构提质升级工程: 打造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决定》提出,实施产业结构提质升级工程,打造世界级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地。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方向,瞄准国家战略需求,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重中之重,优化重构产业政策,大力培育更多的高新技术产业和企业,构筑产业体系新支柱,打造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推动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

其中包括实施以人工智能为重点的信息经济领跑计划、生命经济跨越计划、新兴产业集群发展计划、创新型企业精准服务计划等。

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示范工程:加快科研成果转化

《决定》提出,实施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示范工程,打造新经济策源地。强调完善服务监管机制,增加促进新经济发展的制度供给,加快科研成果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转化,带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蓬勃发展,使深圳成为全球新技术新产品率先使用推广的高地。

包括实施新技术新产品监管“松绑”计划,明确“非禁即入”的“负面清单”原则,让更多新技术新产品及时走向市场;实施新经济应用示范计划,选定若干区域开展新经济试验,比如在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推动上市医疗器械“一站式”注册申请、国际临床试验数据互认等;实施科技成果快速产业化计划,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建设国际重要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等。

创新生态全面优化工程:构建一流的综合创新生态

《决定》提出,实施创新生态全面优化工程,打造国际一流的综合创新环境。大力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相互交织、相互支撑,构建一流的综合创新生态,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环境,推动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和聚集,使创新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包括开展“智汇鹏城”行动、科技金融“强服务”行动、科技服务优链行动、创新文化厚植行动、产业空间扩容提质行动等。

知识产权强市推进工程:率先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

《决定》提出,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推进工程,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高地。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产权激励,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体系,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包括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行动、知识产权创造支持行动、知识产权运用推广行动等。将建立高效便捷、低成本广覆盖的知识产权维权机制,率先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探索建立新兴领域和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统筹运用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财政奖励等综合措施,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高支持创新的灵活性和便利性,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等。发挥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国际前沿技术孵化基金、知识产权投贷联动基金等,助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区域合作示范带动工程:打造服务全国全省协调发展的先锋城市

《决定》提出,实施区域合作示范带动工程,打造服务全国全省协调发展的先锋城市。深圳将主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共同构建开放互通的协同创新体系,发挥深圳技术创新优势,强化辐射带动作用,加强与港澳及广州等周边城市的科技创新合作,促进融合发展。(记者 崔霞)

[责任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