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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智慧法院”建设提供“深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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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智慧法院”建设提供“深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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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将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全面结合、深度融合,为法院插上信息化的翅膀,推进法院审判执行现代化,正是“智慧法院”建设的核心要义。

将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全面结合、深度融合,为法院插上信息化的翅膀,推进法院审判执行现代化,正是“智慧法院”建设的核心要义。

■ 深圳特区报首席评论员 姚龙华

7月22日,深圳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宣布,深圳法院在盐田法院5月试行的无纸化审判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实行执行无纸化办案。这意味着,今后深圳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从执行立案到财产查控、文书审批、强制执行、结案归档等执行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的业务均在网上办理。

说到法院执行无纸化办案,首先跃入笔者脑海的是一个概念——“虚拟法院”。知名法律学者、律师徐昕曾在2002年写过一篇很前卫也很有意思的文章,即《虚拟法院——司法的数字化生存》。在他看来,虚拟法院或者所谓的电子法院、无纸化法院,是一个无需实际法院建筑的纠纷解决机构,它运用信息技术在虚拟空间设置网站,通过数字技术等进行诉讼程序,其主要优点就是成本低和便利,也更有效率。虽然当时并没有真正的虚拟法院,但从信息技术不断运用于诉讼程序的趋势来看,虚拟法院的未来不是梦。

一晃十多年过去了,虚拟法院真的已经来了。去年8月,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在杭州正式挂牌,实现涉互联网案件全程在线审理,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在网上参与诉讼、解决纠纷,打官司就像网购一样方便。虽然互联网法院只是特定领域的虚拟法院,但它代表着一种与现代信息技术一道奔涌而来,且无法逆转的时代大潮。无论是全国范围内兴起的“智慧法院”建设,还是深圳法院率先推行的执行无纸化办案,都是这股时代大潮中的一朵朵浪花。

将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全面结合、深度融合,为法院插上信息化的翅膀,推进法院审判执行现代化,正是“智慧法院”建设的核心要义。

执行无纸化办案,正是深圳为“智慧法院”建设提供的一种可行方案。先后上线运行电子卷宗系统、鹰眼执行综合平台、“巨鲸智”类案在线办理平台、“法智云端”网上行政诉讼服务平台等系统,初步形成信息化3.0版主体框架,实现执行案件全业务网络办理、全流程执行要素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三全”办理,标志着深圳法院进入智慧执行时代。前不久,深圳中院凭借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力破解执行难,成为全国5家“基本解决执行难样板法院”之一。

相对于传统依赖纸质卷宗的执行办案模式而言,执行无纸化办案模式实现了多维度的超越。执行案件材料全部电子化,传递路径由单向变为“多头并进”,成倍提高案件流转效率,实现“案卷”随身、执行随时;将执行行为纳入标准化的流程管理,压缩执行人员的自由裁量空间,将执行权关入“数据铁笼”,让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没有空间;所有执行案件办理过程网上操作,各类执行材料实时上传到办案系统,非经审批不得删改替换,全程留痕可追溯的信息流为司法责任制的落实提供重要技术保障;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丰富的线上服务,全流程执行公开,增强执行透明度,“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执行无纸化办案让司法变得更阳光、智能、高效、公正,让群众更有获得感。

值得注意的是,“智慧法院”建设不仅是技术运用问题,更是诉讼文化、理念、程序的演进问题,人们需要时间来适应和接受。不排除有些当事人对新技术掌握不足,适应新模式存在困难。基于此,在大力推行执行无纸化办案的同时,还应形成线上线下多样化的诉讼服务格局,给当事人更多的选择。

[责任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