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要注意不要滥用护照过关!
很多人都知道,在香港过境去其他国家旅游,没有港澳通行证,只有护照也可以在香港玩七天,但前提是必须有前往第三国的机票。
日前,香港入境处开展“破影行动”,打击内地旅客滥用持护照的过境安排。5月24日,7名内地旅客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向入境处人员作虚假申述罪名成立,当中5名人士被判监禁5至6个月。
被拘捕的内地旅客于入境时持护照和无效机票,向入境处人员讹称过境香港前往其他国家。经调查后,他们承认到港的真正目的并非过境,而是到港旅游。

只是利用护照去香港旅游
竟然还要坐牢?
没错!
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即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15万元港币及入狱14年。
此外,如内地旅客滥用现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人士的过境安排,未有依原定计划离境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入境处会记录相关数据,当该旅客日后入境时,入境处人员会对该旅客作进一步讯问,决定是否批准其入境。
而入境处记录相关数据,就是记上DT记录。DT是Delete Travel的英文缩写,即取消行程。以同样的方式去澳门也一样,但护照上不会写DT,而是留下大陆边检的盖章。
也就是说,如果你用护照从深圳过关去香港,但并没有从香港再去其他国,返回大陆时,香港出入境处的蜀黍会在你的护照上手写"D.T"字母,记为不良记录。
DT1=取消行程1次
DT2=取消行程2次
DT3之后,这本护照不但再也不能用于入境香港,也很可能在申请其他国家签证时被拒签。
所以,出入境一定要严格遵守规定
不要有侥幸心理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