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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深圳全市酒驾致死24人事故画面真揪心(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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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深圳全市酒驾致死24人事故画面真揪心(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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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至今,全市共发生涉酒事故21起,造成24人死亡。其中,发生一起3人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在宝安83区人行横道的酒驾事故

红圈内为被酒驾车辆撞飞的过街行人

深圳新闻网6月12日讯(记者 涂胜)记者从深圳交警了解到,2018年1月至5月25日,深圳交警共检查车辆1686746(次),查处涉酒违法6589宗,检测数以及查处酒后驾驶数分别比2017年同期上升15.60%、27.13%。此外,2018年至今,全市共发生涉酒事故21起,造成24人死亡。其中,发生一起3人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据深圳交警大数据分析显示,酒驾交通事故呈现多个特点:

在空间分布上,2018年至今全市一共有9个行政区发生涉酒交通事故。其中宝安区发生6起、死亡8人,龙华区发生5起、死亡6人,福田区、龙岗区、坪山区各发生2起死亡2人,南山区、盐田区、光明区、大鹏区各发生1起死亡1人,其他各区未发生导致人员死亡的涉酒事故。宝安区和龙华区的涉酒事故同比去年上升幅度较大,死亡人数分别增加4人和5人。

(提醒:以下视频可能引发不适感!)

从时间分布来看2018年1月到4月涉酒事故分布较为平均,涉酒事故死亡人数均为5人,5月份发生涉酒事故2起、死亡2人,6月1日发生2起涉酒事故、死亡2人。5月份涉酒事故较少,6月份涉酒事故有反弹趋势。

此外,夜间是涉酒事故的高发期,发生在夜间因涉酒事故死亡的人数为22人,占全时段死亡人数的91.7%。其中,晚上20:00到23:00和凌晨1:00到4:00是涉酒事故的高发时间段,这两个时间段的死亡人数占全时段的83.3%。

从车辆类型来看,涉酒事故中,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和酒后机动车的事故占有的比例大致相同。酒后驾驶机动车涉酒事故有10起,造成13人死亡;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的涉酒事故有11起,造成11人死亡。涉酒事故中涉及到非机动车的事故数量有19起、占比90.5%,造成19人死亡、占比79%,死亡人员均是非机动车人员。

小资料:酒驾事故成因

1、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会导致人的触觉能力降低,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和方向盘。

2、饮酒后,会导致人的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眼、手、脚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导致视觉障碍,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饮酒后在酒精的作用下,人的心理会发生变化,往往会过高地估计自己。

5、饮酒后易产生困倦疲劳,研究显示,即使驾驶员少量饮酒,其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将增加2倍以上,如果达到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将超过正常状态的5倍以上。

 

[责任编辑:刘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