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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改”全新界定“城市住房系统”

深圳“房改”全新界定“城市住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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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一轮房改政策肯定不是十全十美的,也肯定需要不断完善,后续效果也有待检验。但是,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深圳把住房这个当下极为敏感的最大民生难点,作为改革主攻对象,体现了经济特区的担当。

被舆论称为深圳“二次房改”的消息,这两天在网上刷屏了,各路媒体争相报道和评论。对深圳的这次房改,我有两个总体印象。

首先,深圳房改在全国具有一定的指标意义。当前国内一二线城市有一个共同的烦恼:高企的房价与城市迫切希望吸引人才之间,发生了矛盾。这个矛盾避不开,也躲不过。住房改革不仅政策性强,而且关注度很高、十分敏感。深圳此次提出的几乎是一整套系统方案,涵盖从土地供给方式、建设方式,到住房来源、分配方式,仅这一点,全国一线城市都会非常关注。未来,方案在不断完善后付诸实施,并取得较好效果,那必将会成为国内城市解决住房与可持续发展矛盾的一种范式。

第二,深圳的住房改革不仅紧扣了中央关于住房改革的总体要求,而是在具体内容上有突破有亮点。深圳这次出台的房改政策,全称叫《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文件名称中的“两多一并”,即“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就是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住房改革总要求和总原则。在理解程度上,有一个词特别关键“改革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这意味着,面对新的发展局面,深圳全新界定了“城市住房系统”。

过去,中国“城市住房系统”经过两大阶段,第一阶段是全面保障,体现为“有单位者有住房”。第二阶段叫市场化改革,主要取向是“住房全部找市场”,住房由此成为个人的重要财产,催生物权法。同时住房可抵押可按揭的资产属性,更成为催熟市场经济的重要元素。然而,随着中国经济超高速发展,也带来一个负面效应,房价过高,尤其是一线城市。

十九大报告明确的总体原则,外界解读为:市场的归市场,保障的要保障。市场与保障之间的比例,如何确定,是改革的关键。深圳此次明确为“四六开”,以后新增住房40%靠市场、60%靠保障。这个模式比较接近新加坡。当然,深圳这个“四六开”不是一步到位的,是要通过逐步实施,最终在2035年,在住房供应的总体规模中,体现这一比例。

这次深圳房改政策的第二个特点就是,大幅扩大保障面。过去只保户籍困难家庭,现在本科以上的群体,或者不是本科但有一技之长,城市所需的产业群体,以及为城市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群体。都能以租购两种方式,实现“住有所居”。

第三个特点是保障房在结构上实现了与商品房市场的错位,最大限度地避免直接竞争。保障房基本都是90平、60平为主,这也意味着深圳商品房今后都会以大户型为主。

很多人都关注房改政策对于房价的影响。我判断,三五年内,对房价影响不大。在一线城市,一套房子基本都是千万起步,月供五六万。此次能够保障群体的收入水平,都不在此列,也并非目标客户群。但从长期来说,考虑到政策性住房供应规模的持续增加,可能会对商品房价持续上涨会有遏制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新一轮房改政策肯定不是十全十美的,也肯定需要不断完善,后续效果也有待检验。但是,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深圳把住房这个当下极为敏感的最大民生难点,作为改革主攻对象,体现了经济特区的担当。最后,我想说,一项好的政策不只是制定出来的,更是执行出来的。我们希望深圳的房改政策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尽快正式出台实施,全市上下和社会各界在高度关注的同时,也多一些建设性意见,多一份包容和鼓励。(作者 余治国)

[责任编辑:郑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