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深圳新闻网首页>深圳新闻>深圳要闻>

最高法将在深圳设立“第一国际商事法庭”

条评论立即评论

最高法将在深圳设立“第一国际商事法庭”

分享
人工智能朗读:

5月15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与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以《纽约公约》六十周年与“一带一路”为主题举办研讨会,共商共建共享国际经贸新秩序和新规则,回顾和展望深圳经特区国际仲裁创新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原标题:最高法将在深圳设立“第一国际商事法庭”

深圳新闻网讯 今年恰逢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深圳国际仲裁院成立三十五周年。5月15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与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以《纽约公约》六十周年与“一带一路”为主题举办研讨会,共商共建共享国际经贸新秩序和新规则,回顾和展望深圳经特区国际仲裁创新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与会代表希望,中国深圳经济特区国际仲裁要抓住“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机遇,坚持创新驱动,对标全球一流,为中国仲裁的进一步国际化探索道路、积累经验,为中国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和完善提供深圳实践。

《纽约公约》对深圳有特殊意义

《纽约公约》全称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是1958年在联合国会议上签署的关于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和执行问题的国际公约,公约的签署极大地促进了世界各国在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上的统一,使得合法有效的仲裁裁决能够在世界上得到普遍的承认与执行。

深圳市副市长高自民说,在深圳经济特区国际仲裁创新发展的历程中,《纽约公约》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深圳有着特殊意义。

1987年《纽约公约》对中国生效。1989年,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开创了中国仲裁裁决按照《纽约公约》在境外获得承认和执行的先例,从此中国的仲裁裁决走出国门,为中外经贸纠纷的解决闯出了一条新路。

内地与香港的仲裁和法律合作持续深化

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曾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首任司长,她说,内地与香港的仲裁和法律合作,与深圳有着直接的渊源。

梁爱诗在研讨会上讲话

梁爱诗回顾,香港回归后,内地与香港之间相互执行仲裁裁决曾经一度遇到困难,在司法实践中仲裁裁决的跨境执行一度被无限期搁置。为此,1999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这个安排体现了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基本承认了《纽约公约》的精神,圆满解决了内地与香港相互执行裁决的问题。”她说。根据香港司法机构的统计,按照上述《安排》,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裁决在香港获得执行的数量位居首位,并且没有一起裁决被香港法院不予执行。

[责任编辑:何畅]